立法会五题: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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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何钟泰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答覆:

问题:

  政府就小型工程引入的承建商注册安排已在2009年12月30日起实施。有业界人士指出,政府审批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申请缓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机电工程专业人员及技术人员报读由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举办的适任技术人员T1训练课程时,他们在机电工程行业的相关经验会否被承认为入读该课程所要求的工作经验;若否,原因为何;

(二)机电工程从业员及建造业从业员在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承建商注册安排下是否同样获承认他们的资格;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现有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程序的详情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再次对现有注册制度作出检讨,以便进一步加快审批,令小型工程监管制度能够顺利实施?

答覆:

主席:

  筹备多年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已於2010年12月31日实施,这套简化的法例规定,有助提高效率和增加进行小型建筑工程的灵活性,从而促进本港的楼宇安全。为配合「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推行,屋宇署过去两年在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从业员培训和宣传及公众教育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获批准注册的小型工程承建商达2,796个,而完成修读由各院校就「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所提供的训练及补足课程的人数亦已超过14,000人。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目前屋宇署要求在进行指定的建筑工程 (包括部分第I级别的小型工程项目)时须有适任技术人员(Technically Competent Persons)以确保地盘安全。适任技术人员共分五级,其中以T1为最初级。由於适任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地盘安全及质量监督的工作,故须具备足够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经验。

  一般而言,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及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举办的「适任技术人员T1训练课程」,会按申请人过往的实际工作经验,来决定该申请人是否符合「有至少五年实际地盘管工经验」的入学要求。故此,目前在机电工程行业工作的机电工程专业及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该要求,须视乎其个人拥有的实际工作经验是否与地盘管理工作有关。据屋宇署的观察,不少机电工程专业及技术人员过往的工作都与地盘管工有关,因而符合有关课程的入学要求。

(二)根据《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N)及屋宇署发出的《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任何人士如欲注册成为小型工程承建商,屋宇署会考虑申请人在相关科目的学历以及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简单来说,无论申请人的职业是机电工程从业员或建造从业员,只要他具备相关学历及经验,其申请均会获接纳。

  就学历方面,屋宇署会接纳的相关科目包括建筑学、建筑营造、屋宇测量、土木工程及结构工程。如只涉及申请进行「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E类型工程,即关乎适意设施,例如涉及支承空调、冷水塔及相关空气管道的构筑物的小型工程,则申请人的学历如包括建筑科技单元的屋宇装备工程课程的学历,亦可获接纳。

  就经验而言,申请人须具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经验及曾进行其申请注册的小型工程类型的经验。

  而就有相关经验但并未持有所须学历的机电工程从业员及建造从业员,如他们欲申请成为小型工程承建商,亦可修读各个为针对相关不足资历的补足课程。其中,已成为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的机电工程专业人员,只须修读一个为期一天的补足课程,便可申请注册进行E类型小型工程。

(三)一般而言,申请成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程序涉及两至三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须向屋宇署提交指明表格,缴交订明申请费用及提供所须文件,如各类型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副本等。然后,屋宇署会作初步审批。如申请文件有遗漏或未符合要求,该署会发信通知申请人尽快补交有关文件。如有需要,屋宇署职员会同时致电或约见申请人以协助他准备或填写所须文件。目前,第II及第III级别的申请人一般都无须经过面试程序。如申请人欲注册为第I级别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将其转介予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考虑并进行面试。建筑事务监督会按照委员会的建议,接纳或拒绝申请。

  为回应议员及业界对「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注册进度表示的关注,屋宇署已推出以下一系列的措施,协助从业员注册并加快审批。

  根据现行规例,处理由个人呈交申请注册为第III级别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法定时限为三个月。然而,为便利实施「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屋宇署已承诺凡於2011年3月31日前递交的个人注册申请,如所递交的文件妥善无缺及符合注册要求,其申请会於一个月内办妥。而单凭经验申请注册的从业员如在该日期前提出申请,亦会获注册费资助,费用会与凭学历申请的人士一样,由原定的305元降至155元。就注册成为第III级别小型工程承建商所需的训练课程,屋宇署亦从2009年10月起就有关课程提供全费资助,并会延长该资助至2012年10月。另外,屋宇署已於2010年5月28日开设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资讯中心,每星期举办三次申请注册简介会及解答申请人的查询。屋宇署亦已重新调配工作的优先次序,及抽调额外人手以加快处理申请。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