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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回应李卓人议员就《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动议决议案的第一次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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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李卓人议员就《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动议决议案的第一次发言全文:

主席:

  《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订明最低工资法例於五月一日实施,李卓人议员动议把实施日期提前至二月一日。虽然我理解李议员的出发点,但事实上,他的议案并非切实可行,并会带来混乱,对雇主和雇员都无好处。我们实在需要六个月的缓冲期、准备期。政府的立场很清楚,我们不同意这个议案。我会在第二次发言时,详细和全面回应议员的论点。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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