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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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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自2008年起推行食物银行计划,为有需要和生活困难人士提供短期食物援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自上述食物银行计划推出至今,平均每月领取食物援助的人数有多少;

(二)鉴於当局在2008年开始推行上述计划时,承诺会分别向5间负责营运食物银行的非政府机构各自拨款1,200万元以支付营运开支,至今每间非政府机构使用了多少拨款,以及平均每月用於服务上的开支为何;

(三)鉴於当局在2008年推出计划时曾预留2,750万元作备用款项,至今当局可曾使用该笔款项;若然,用以支付什么项目;及

(四)因应近日食物价格上升及进口通胀,政府会否检讨现行食物银行计划,并增加资源及扩充服务名额,以满足有需要人士的需求?

答覆:

主席∶

(一)由社会福利署(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五个「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自2009年2月27日起开始运作。截至2010年11月30日,五个计划已为接近40 000人提供食物援助。由於各营办机构只提交其服务范围的统计数据,因此社署未能提供以区议会分区划分的有关资料。各计划平均每月的受惠人数载於附件一。

(二)截至2010年11月30日,五间营办机构已使用的拨款及平均每月开支载於附件二。

(三)当局在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文件中,已说明会分期向营办机构拨出6,000万元以支付服务计划的营运开支,另预留2,750万元以应付首轮拨款未能应付的服务需求。由於各营办机构至今仍未完全用罄首轮拨款,所以社署现阶段没有需要动用预留款项。

(四)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没有名额限制,而在过去一年,计划的使用情况稳定,服务需求未有明显上升,因此社署预计现有拨款可供计划运作至2013年。不过,社署会密切监察服务需求。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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