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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发表最新的零售业销货额数字。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为270亿元,较上年同月上升17.9%。扣除期间价格变动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较上年同月上升15.2%。所用的物价平减指数是从消费物价指数内相关的项目选取。
二零一零年十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修订估计为278亿元,较二零零九年十月上升21.8%,而总销货数量则上升19.7%。
与二零零九年同期比较,二零一零年首十一个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上升18.2%,而总销货数量则上升15.5%。
按商店主要类别分析,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比较,杂项耐用消费品的销货数量升幅最大,上升82.6%。其次为电器及摄影器材(零售量上升35.9%)、珠宝首饰、钟表及名贵礼物(上升26.1%)、鞋类、有关制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上升24.9%)、杂项消费品(上升13.7%)、服装(上升10.4%)、汽车及汽车零件(上升8.3%)、超级市场货品(上升7.7%)、家具及固定装置(上升7.3%)、百货公司货品(上升7.1%)、食品、酒类饮品及烟草(上升1.2%),以及燃料(上升0.6%)。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底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上升8.4%。
这些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主要是用来量度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销售货品的收益,以评估本地零售业短期的业务表现。数据包括消费者在货品方面(但不包括在服务方面)的开支。此外,它们包括访港旅客(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在货品方面的开支。因此,数据不应视为消费者整体开支的一个全面指标。在这情况下,数据使用者可能注意到消费者在服务方面的开支占消费者整体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
对消费者整体开支趋势有兴趣的人士,应参考作为本地生产总值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私人消费开支的数列。根据广泛资料来源编制的私人消费开支统计数字,涵盖了香港居民不论在本地或境外在货品(包括从所有途径购买的货品)和服务两方面的消费开支。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受惠於经济持续扩张,劳工市场改善,以及访港旅游业保持蓬勃,零售业销售在十一月份仍然畅旺。
发言人又指,在收入和就业前景改善下,本地消费意欲强劲,加上访港旅游业畅旺,可望继续为零售业提供有力支持。
进一步资料
表一列出二零一零年十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价值指数及零售业销货价值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的临时数字,其中零售价值指数是以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期内的每月平均零售价值指数定为一百。
表二列出二零一零年十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量指数的修订数字和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的临时数字,其中零售量指数是以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期内的每月平均零售量指数定为一百。
表三展示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变动情况。它列出以原来数列计算某月份与上年同月比较的按年变动百分率,及以经季节性调整数列计算,截至所示月份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的变动百分率。
零售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该行业分类用於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政府统计处在二零零八年十月推行新的「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后,「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已作出改变,采用新行业分类编制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由二零零九年一月起,所有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均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编制。
更详细的统计数字刊载於《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於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网址: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commerce_and_industry/index_tc.jsp)。
用户如对统计调查结果有任何查询,请与政府统计处经销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2 1258 或电邮:mrs@censtatd.gov.hk。
完
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