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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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就二○一○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各事项的审议结果作出公布: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於十一月批准了真证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续期申请,让该公司为本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有效期为三年。

  广管局亦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一○年十月及十一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260个个案(涉及385宗投诉),裁定其中15个个案(涉及16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151个个案(涉及260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94个个案(涉及109宗投诉)则不属《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管辖范围。影视处处长於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年十一月期间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二○一○年十月及十一月份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各类被裁定为轻微违规的投诉见图三。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广管局於二○一○年十二月批准了其辖下的业务守则委员会在谘询公众后,就《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及《电台业务守则─广告标准》所作出的修订建议如下:

(甲)放宽在电视节目内以附加形式作节目调动宣布、显示节目宣传信息,以及显示本地日期、时间和天气及紧急情况的资讯的限制;
(乙)放宽节目内可接受赞助的材料的类别;
(丙)修订有关头发及头皮治疗所的产品或服务的广告的限制,使有关条文与《不良医药广告条例》中的限制一致;以及
(丁)修订规管广告中关於营养声称的条文,以配合最近有关《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之修订。

  持牌机构经谘询后对有关修订建议表示欢迎。

  有关修订将於二○一一年一月生效,修订详情载於附录。



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