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桋食物业处所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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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桋一间食物制造厂持牌人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物业处所名为「泰」,位於营盘街159至161号金德花园地下1号铺,由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一年一月十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该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分别於今年五月及十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四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该食物业处所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去年十月及今年四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二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该食物业处所由今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七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