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海洋公园公司董事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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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梅李玉霞为海洋公园公司董事局成员,任期两年,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说∶「我们感谢海洋公园公司董事局成员一直热心参与海洋公园的事务,他们的热诚和专业知识,有助海洋公园继续发展成为以海洋为主题的世界级旅游景点。」
「我们并感谢卸任董事局成员陈淑玲过去四年对海洋公园发展事务的重大贡献。」
海洋公园公司是根据《海洋公园公司条例》(第388章)而成立的法定团体,负责管理海洋公园作为公众康乐及教育的公园。
完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