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新一届禁毒常务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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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刊宪宣布,行政长官再次委任石丹理教授为禁毒常务委员会主席,并委任六位新委员。此外,十位委员再获委任。
石丹理教授及其他委员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年底。
新委员为谭伟豪、陈博智、郭永强、李美辰、黄幸怡及姚子梁。
禁毒专员黄碧儿赞扬及感谢即将离任的委员对禁毒常务委员会作出的贡献。他们是李华明、陈藜生、陈耀庄、范莹孙医生、梁魏懋贤和徐明心教授。
她说:「六位即将离任的委员一直热心支持禁毒工作,并积极参与各项禁毒活动。他们亦就禁毒政策及措施为政府提供了许多宝贵意见,我谨代表政府向他们表示谢意。」
「新委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包括资讯科技、教育、社会工作、法律及商界,我相信他们在不同范畴的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将为禁毒工作带来新意念及动力。」
六位新委员的简历如下:
谭伟豪
立法会议员(资讯科技界)
陈博智
西贡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委员
将军澳(南)分区委员会委员
郭永强
迦密圣道中学校长
大埔区扑灭罪行委员会主席
李美辰
和富塑胶有限公司资源及企业策划部经理
黄幸怡
前香港女律师协会会长
香港总商会会员
姚子梁
东华三院社会服务科总主任
禁毒常务委员会是政府的禁毒谘询组织,於一九六五年成立。二○一一至一二年的委员会名单如下:
石丹理教授(主席)
谭伟豪
陈博智
郑志文医生
张建良医生
许伯钧医生
郭永强
李美辰
罗乃萱
吴飞洋博士
萧咏仪
苏丽珍
邓蔼霖
黄幸怡
邱小菲
杨耀忠
姚子梁
新加坡中央肃毒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或其代表
香港警务处处长或其代表
生署署长或其代表
社会福利署署长或其代表
禁毒专员
完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