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六题:公务员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务员自愿参与医疗保险计划
******************************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公务员医疗及牙科诊疗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在一九九六年推出公务员自愿参与医疗保险计划(该计划),在公务员及其合资格家属现有的医疗及牙科福利以外,辅以一项自愿性质参与的医疗保险计划,并在二○○二年十月起将该计划延伸至包括政府聘用的非公务员及其家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计划推出后,每年参与该计划的公务员及其合资格家属,以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务员及其合资格家属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自该计划推出后,当局有否收到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对有关承办公司的保险计划的投诉;若有,每年接获的投诉数字为何;及

(三)鉴於现时共有八间公司承办该计划,而承办公司的资格,每年会由委员会作检讨,委员会是以什么准则去考虑是否继续个别承办公司的资格,及在考虑会否让个别公司加入成为该计划的承办公司时,其衡量的准则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自「公务员及政府聘用的非公务员自愿参与医疗保险计划」(下称「计划」)於一九九六年六月推出至二○○八年底,承办计划的公司每年只向当局提交自承办计划以来曾经批准的保单累积总数,而各有关公司的累积总数会包含已失效保单的数目。另外,每张保单所涉及的受保人数各有不同(员工为本身及其家属在计划下购买的医疗保险属同一份保单)。基於上述原因,当局未能提供在这段期间内每年参与计划的员工及其家属数字。

  从二○○九年起,公务员事务局已要求承办计划的公司,提交每年有效保单的数目和受保人数。由於承办计划的公司不会特别区分参与该计划是否公务员及其家属或政府聘用的非公务员及其家属,当局只可提供二○○九年及二○一○年参与计划的受保人数如下:

              受保人数
              ----
          二○○九年  二○一○年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
          -----  ----------
  公务员及其家属  44,060     44,203
  与政府聘用的
  非公务员及
  其家属

(二)根据纪录,自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今,当局收到参与计划的员工对有关承办公司的保险计划的投诉数字如下:

  二○○六年             1宗
  二○○七年             1宗
  二○○九年             1宗
  二○一○年(截至十一月三十日)   1宗

(三)在现行安排下,公务员事务局负责统筹及协调推行上述计划,每年邀请现届承办上述计划的公司、曾来信表示有兴趣承办上述计划的公司,以及在过去一年占全港医疗保险总保险费最高的十间公司提交建议方案,供公务员医疗及牙科诊疗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辖下的工作小组审议,再由工作小组将建议呈交委员会决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均由管方代表及四个中央公务员评议会的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会就保险公司提交的计划承保范围、保费及赔偿方法等因素考虑是否向委员会建议委任为新承办的保险公司之一。至於已在去年获委托承办计划的公司,除了上述因素外,工作小组也会考虑已参与该承办公司下计划的人数,以决定是否向委员会建议继续委任为承办的保险公司之一。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9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