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就「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与传媒谈话的内容(中文部分):
引言
──
大家好,多谢大家这么短时间出席今日的简报会。大家都记得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推出「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目的是资助全港合资格低收入人士往返工作地点的部分交通费用,减轻他们的负担,鼓励就业。
过去两个月,立法会议员和很多社会人士对计划提出了许多很宝贵的意见。我们经过很详细和很审慎的研究和考虑,劳工及福利局已厘订计划的详情,本周四(十二月十六日)会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谘询议员的意见。由於社会人士对有关计划都相当关注,我在这里重点介绍计划的内容。
计划要点
────
「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目的,是透过资助部分上下班的交通费用,减轻低收入、低资产家庭的在职人士的负担,鼓励持续就业。
新计划的目标、对象、规模、津贴期限都重新定位,确保公共资源能投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务求令资助更「到位」,更切合低收入家庭的需要。
首先,全港低收入家庭的在职人士,不论是自雇,我强调是不论是自雇,因为自雇并不包括在以前的计划,还是受雇,不论其工作地点、所乘搭的交通工具和实际交通费开支,只要符合资格,都可以申请,每人每月有600元交通津贴。
除非申请人不再符合资格,否则便可以一直领取津贴。换言之,计划是不设时限的,和现存的计划的十二个月完全不同,是完全没有时限的计划,这显示政府作出长远承担,锐意协助及鼓励基层劳工持续就业和纾缓有关家庭交通费的开支。
计划的经济审查,我们决定以住户为基础,因为这样可以全盘考虑住户的整体经济情况,比起只审查个人入息和资产的做法来得更为公平、公正及合理。入息及资产限额都采取较宽松的尺度,按住户人数多寡而有分别的处理。举例来说,一个三人家庭,三口子,一对夫妇,丈夫工作,太太在家照顾小孩,入息上限是12,000元,资产限额可以高达90,000元。此外,如果住户中有成员是60岁或以上的长者,该住户的整体资产上限亦会相应提高,每名长者额外多35,000元。以12,000元入息上限来说,可以是先生赚7,000元,太太赚5,000元,两人都合资领取津贴,即是两人都受惠,每月有1,200元交通津贴,我们其实是进一步放宽计划,多些人受惠。
设立经济审查的目的,是要善用公帑帮到真正有需要的人。我们印列了相关的资料,稍后会派发供大家参考。
如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同一住户内每一位申请人,如刚才的例子,均可获发每人每月600元的津贴。
工作时数方面,有不少意见希望我们进一步放宽。经过详细考虑,我们认为每月工作最少七十二小时的要求是合理的,现行的「交通费支援计划」亦有同样的要求,即是说最低限度每月有七十二小时工作,大部分兼职人士在现行的计划都能受惠。而且,每月七十二小时,即平均每周约十八小时的工作量其实并不是很高。
对於小部分未能受惠於计划的兼职人士,例如他们可能找不到七十二小时工作,那怎办呢?较务实的做法是帮助他们找多些兼职机会,有机会取得多些工时,希望双赢,一方面工时多,另一方面可以领取津贴。我们如何帮助这一少撮人士呢?现时,我们有两个做法。一个做法是劳工处及雇员再培训局会加强合作,为这些人士专门提供特别的就业支援服务。劳工处会在「互动就业服务」网络设立专题网页,提供兼职空缺的资料,方便兼职人士浏览。另一方面,再培训局亦会透过「乐活一站」,即家务助理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就业转介服务,协助家务助理和学员寻找兼职工作增加工时,这是协助他们的务实方法。
我们估计全港现时约有33万名低收入在职人士符合入息及工作时数的要求,即是入息上限的要求,但由於我们没有资产方面的资料,所以在这阶段很难说有多少人受惠。至低限度,覆盖范围是33万名低收入的基层人士。
如果33万人都合资格,我们完全会为他们提供津贴。假设有一半人,即16万5千人符合资格提出申请,这纯粹是我们的猜测,我们估计三年的总开支约为38亿8千万元,其中37亿元需要向财委会申请,其余的是内部资源,是人手方面的。
计划会首先推行三年再作检讨,但计划本身基本上是没有时限的,不是三年后就不做,纯粹是三年后作检讨。由於从未做过这么大规模的计划,涉及庞大的财政开支,三年后我们会检讨其目标、申请资格、运作方式和成效,还会决定未来路向。
在整件事上,劳工及福利局会统筹,劳工处负责执行。我们有大量准备工夫,包括资讯科技系统的开发,这是需要时间的;制定运作安排,以及劳工处要设立新办事处去处理申请、招聘及培训员工等,但我们会积极争取早日开展计划。
本星期四我们会先听取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接,随时间表,我们会於明年一月二十八日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如果一切顺利,我们预期计划可於明年第三季接受申请,具体的申请手续及安排稍后公布。
记者:为何会取消以个人做单位,而变成以家庭做单位?...三人家庭的入息限额为12,000元,明年第三季才实施,到时若两夫妇都出来工作,二人的入息都要少过6,000元,会不会有些harsh?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首先,我们都仔细研究过,为何我们认为应该要用一个住户的基础做经济审查?因为第一,住户经济审查较为公平、公正和合理。因为以个人做基础,有些现象可能会出现,他可能低收入,但其资产,来自其家庭背景,不是太需要支援。举个例子,一个中产家庭,可能有一名青年去做工,未必做长期工,而是做兼职工,但实际上家境很富裕。这些是否要帮他呢?所以,我们今次用个家庭去做。举例,现时有一个住户,是独居、单身的,一个人申请,即以一人住户计,6,500元做入息上限,到六人家庭,我们说是去到16,000元。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善,一个大跃进。因为很多家庭虽然有万多元入息,但由於其家人众多,经济支柱负担比个人更加大。所以,我们今次这个计划更加到位。如果说是以一个在职贫穷纾缓角度来说,这是更加可取。
第二,我们刚才说如果是12,000元,我们是说三人家庭。即一个三人住户,一般典型情况是有一个小朋友在家,有先生,有太太,先生可能现时赚7,000余元,根据现时制度,6,500元是拿不到的,但将来这名先生便取得到。加上其太太可能因为要照顾小孩,要带上学、下课,只能做些兼职,可能一个星期做二十多小时,或七十二小时,两夫妇都拿到津贴。所以,我们真正以民为本,希望真的纾缓到基层市民交通费压力和鼓励就业,这点很重要。
记者:会否变成为在综援上津贴基层?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可以这样看,我们的出发点,顾名思义,开宗明义是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纾缓那些低收入家庭,他们是低收入的在职成员,这是第一点。第二是从而鼓励持续就业,是两个出发点。两个出发点之下我们现时说的是一个恒常制度,这个计划推出来虽然三年作检讨,但我们希望是一个长远的计划,经常性的计划。以政府的经常性资助计划来看,涉及用现金、用财政支援市民,包括学生资助办事处的计划、学生资助计划,包括公屋、法律援助,甚至乎是医疗费用的豁免等等,全部都是以住户作基础去计,这是配合政府整体的政策。我们现时不是说一个单一、短暂的计划,我们所说的是一个长远的计划,这是一个更加妥善的做法。第二,我刚才说,这是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
记者:审查机制如何?现时自雇人士也纳入在内,怎样确保申报时没有虚报资料?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没错,申报时我们一定要求申请者提供资料,届时我们有一个监察机制,稍后会公布。我们现时首先做的是大的政策原则,定了位,然后细节例如怎样申请,我们希望在财委会拨款之前可以作进一步的公布,让市民知道。我们希望「利民便民」,尽量减少所谓官僚,但也有一定的要求,就是确保公帑不能够滥用,公帑是要用得其所。我们在衡量两边方面一定要一个比较稳健的做法。我们觉得今次是一个恰当、多赢的做法,也是有近33万基层市民覆盖在内,理论上是可以受惠,如果他们达到特别资产要求方面。我们也刻意在长者方面多给35,000元的额外资产限额,充分配合敬老和居家安老的意念。
记者:最低工资之后,一个月薪金应该是6,800元,但现时一人家庭仍然是6,500元,即拿最低工资的人都未必可以申请得到,根本没有资格申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是。最低工资如果是说一个典型八小时工作,时薪28元,一个月是5,824元,做足六天,即每日八个小时,每星期六天,28元是5,824元。但申请过程中,我们剔除其本人的百分之五强积金供款,即实际上我们是计算其实质净收入,所以,是有空间存在。我们计算过,大约一般九小时的最低工资收入,每天做九小时,做足六天,都有资格纳入这计划内。
记者:这计划会否剔除求职人士?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求职人士方面,因为我们根据现行的「交通费支援计划」,发现申请求职人士占百分之零点三,是相当少。所以我们今次聚焦在这里,只是做在职的、低收入的家庭雇员。但如果是求职者,确实我们是有途径帮助他们。第一个途径就是,如果是综援的求职者,即是自力更生计划内,我们已经有交通费帮助他们,鼓励他们找工作和装身、装扮。第二,如果是青年人,在「展翅.青见」计划下,我们亦有交通津贴。第三,劳工处亦刚刚於今日展开了「就业导航计划」。我们鼓励求职者,如果是透过劳工处的转介或转型、在思想上面转型,接受劳工处提供的空缺。我们现时有工没人做,有人没工做的情况仍然存在。劳工处现时以1亿4千万,未来两年,每年可以做11,000个名额。如果你是透过劳工处转介入了这些职位,做满三个月,我们有五千元奖金。第一个月一上工便有500元,上工后第一个月底有1,500元,三个月满之后,再给其余的3,000元,有5,000元奖金。这是一个很大的诱因鼓励求职者去找工作做,我们觉得有适当的途径去处理他们的诉求。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完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