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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前检讨支援计划的入息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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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将本港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订於每小时28元,政府会於明年五月一日实施。按照这个时薪水平,若一个二人家庭的全部成员均领取最低工资,便可能因超过11,660元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而不能申请入住公屋。此外,有子女的基层家庭的总收入亦可能会在最低工资生效后超出领取全额学校书簿津贴的入息限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赶及在法定最低工资生效前,全面检讨相关政策,以确保基层家庭不会因最低工资的实施而被剥削申请各项支援计划的机会;若会,涉及哪些政策,以及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立法制定最低工资,是为了保障基层劳工。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恰当的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设定工资下限,以防止工资过低,并同时确保此举不会严重损害本港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和经济竞争力,以及不会对弱势工人的就业机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法定最低工资是雇员个人因工作而从雇主获得的报酬下限;政府一些设有入息限额的福利计划,则是政府为有特定需要人士提供的援助,经费一般来自公帑。两者的目的和性质并不相同,因此不宜混为一谈。

  在公屋轮候册方面,其入息限额是以住户开支为计算基础。香港房屋委员会每年均会按照既定机制及以最新数据检讨有关限额,以切合社会经济状况最新的变化。而「学校书簿津贴计划」设有入息审查,以申请人的家庭全年总收入及家庭成员人数计算「调整后家庭收入」,按此厘定申请人获得资助的资格及幅度。资助幅度的收入上限会每年根据政府统计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作调整。政府会继续监察计划的运作,务求能为清贫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

  实施法定最低工资的具体影响,要在法例实施一段时间后才能作出评估。政府会密切留意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后的影响,以考虑是否需要作出应对措施。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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