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控烟督察烟民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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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十九岁男子因在非吸烟区袭击生署控烟督察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今日(十二月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
该男子因袭击控烟督察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每项被判罚八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案件於今年十月六日发生,控烟督察队伍在黄大仙龙翔道一间名为「新光游乐场」的游戏机中心进行突击巡查时,该名男子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他最终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告袭击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
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是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完
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