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将辩论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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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十二月一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黄国健议员动议,内容为:「根据政府统计处推算,本港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将显著上升至2036年的26%,这不但显示本港未来人口老化严重,而且更可预视市民对完善退休保障的迫切需求;然而,本港现时不但没有一套全民受惠的退休保障制度,而自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实施近10年以来,仍达不到保障市民退休生活的目标;就此,本会促请当局全面检讨强积金计划,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以保障全体市民的退休生活;有关检讨包括:

(一) 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由政府、雇主及雇员三方共同供款,以扩大保障范围至全港市民;

(二) 取消以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冲的机制,并保留本港雇员按《雇佣条例》相关条款赋予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权利,以期为员工提供更完善的退休保障;

(三) 推行雇员「一生一户口」制度,确立强积金户口的可携性,规定受托人建立如「红簿仔」般简便易明的查视户口方法,以便雇员随时查阅供款及收益等资料;

(四) 降低强积金管理费及行政费,同时立法规定受托人必须在年度报告中列明该年度实收管理费的金额,以保障雇员在退休时实得的强积金不会被大幅蚕食;

(五) 实行强积金全自由行,容许雇员就强积金雇主及雇员供款部分自行选择受托人公司,同时透过宣传和教育方式,让雇员了解他们可按个人可承受的风险水平来进行强积金供款转移;

(六) 加强对强积金投资产品的监管及定期检讨中介人的销售手法;

(七) 检讨现行最低和最高入息水平的适用性,包括最低入息水平应高於最低工资水平;

(八) 加强执法打击拖欠供款的情况,包括把拖欠供款的雇主即时监禁,以及考虑将公司列入政府投标服务项目的黑名单等,以示惩戒;及

(九) 改革职业退休计划(即「公积金」)的制度,规定雇主实施公积金时,其给予雇员的累算权益不会低於强积金计划。

  陈健波议员、谢伟俊议员、汤家骅议员、陈茂波议员及李卓人议员将就黄国健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检讨《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的运作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叶刘淑仪议员提出,内容为:「政府当局在今年一月透过在宪报刊登《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指明较低百分比)公告》,指明三类地段於今年四月一日起,强制售卖申请门槛由九成下降至八成;虽然门槛下降有助促进市区重建,但现时旧楼收购机制欠缺透明度,旧楼业主无法在较为对等的平台与发展商协商;自新法例实施半年以来,旧楼收购私人重建发展大多发生在黄金地段甚至半山区,而亟需重建的破落社区则仍无人问津,可见条例未能完全发挥其目的;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当局检讨《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条例),包括:

(一) 检讨旧楼收购的运作问题:个别小业主现时在面对经验丰富的发展商或代理商时,往往承受极大的精神压力,不少更受到涉嫌与收购有关的滋扰行为骚扰,造成不安情绪及严重影响个别业主的生活;

(二) 检讨旧楼收购的赔偿机制:小业主现时须与财雄势大的发展商或代理商单打独斗,以谈判售楼价格;在势孤力弱的形势下,售价往往未能达到在同区附近物色得到的同类处所的水平,更远远未能达到许多业主对市区重建的「楼换楼、铺换铺」的期盼;及

(三) 对条例进行整体检讨:基於强制售卖涉及剥夺私人产权,加上条例现时的种种缺陷,需要对条例(包括其行政安排)进行整体检讨,以加强保障业主的权利。

  陈鉴林议员、梁美芬议员、吴霭仪议员、黄毓民议员、汤家骅议员、张国柱议员及涂谨申议员将就叶刘淑仪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案方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将根据《区议会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2010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3)令》。

  此外,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http://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