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香港金融管理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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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负责监察香港金融管理局持有权益并根据《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指定之系统的程序覆检委员会。新主席及五名成员的任期为三年,由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委任名单如下:

主席

陈志辉教授

成员

陈棋昌
左龙佩兰博士
Nicholas Peter Etches
Mervyn Robert John Jacob
黄绣碧

  Nicholas Peter Etches及Mervyn Robert John Jacob皆为程序覆检委员会的现任成员,而主席及其他委员则是首次获委任。

  程序覆检委员会是一个独立委员会,负责覆检金融管理专员在根据《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监察指定系统时,有否遵从适当的步骤及公正的程序。程序覆检委员会的目的,是要确保金融管理专员对所有指定系统,不论有否持有权益,均采用相同的监察标准。

  委员会须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年报,如有需要,亦须提交特别报告。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