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十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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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二○一○年十月份的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十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九月份减少26.1%,至251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贷款减少2.2%,至308亿港元。二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减少24亿港元(-11.4%),减幅超过一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所增加的18亿港元(+78.8%)。转按所批出的贷款微跌1亿港元(-1.3%)。新申请贷款的宗数增加16.0%,至20,363宗。

  在十月份的新批按揭贷款中,约8%的贷款以最优惠利率作为定价参考,其中大部分贷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九月份的90.7%,上升至十月份的91.6%。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0.6%,至7,230亿港元。

  十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均没有变动,分别为0.02%及0.04%。
 
附件说明
1. 是项调查所涵盖的认可机构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约占银行体系整体住宅按揭贷款的98%。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5.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7.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8.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