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维持停车场收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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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通过,二○一一年度辖下115个停车场合共约26,900个停车位的收费将维持与本年度相同的水平。

  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主席陈炳钊博士表示:「根据市场研究显示,自上次检讨后,市场上停车场月租收费并无显著变化,而房委会向私家车、电单车及轻型货车三类车辆征收的现行停车位收费,仍与市场一般水平相若,故通过把二○一一年度的停车场月租收费,维持在与二○一○年相同的水平。」

  由於月租收费不变,因此私家车有盖固定停车位月租维持在980元至2,040元;各区的电单车有盖固定车位每月300元;各区的轻型货车有盖固定停车位每月2,280元。

  同时,以下适用於月租停车位的现行折扣优惠,二○一一年度将继续适用:

(1) 按当区管理层决定推行的「浮动车位制」,为租用者提供八五折泊车优惠,使停车位物尽其用;

(2) 为於下午六时至翌日早上八时的部分时间租用停车位,提供六折泊车优惠;以及

(3) 为在公共屋恏/屋苑居住或工作的残疾驾车人士,提供半价泊车优惠。

  在时租车位收费方面,陈炳钊说:「市场研究显示,房委会的时租收费仍与市场的一般收费相若,故亦通过二○一一年度不作任何调整。」

  二○一一年度的时租车位收费将维持於目前水平,即私家车方面的A区(香港及九龙)和B区(沙田、马鞍山、荃湾、葵涌及将军澳)12元,C区(青衣、大埔、粉岭及上水)和D区(屯门、元朗、天水围、东涌及离岛)8元。电单车时租各区一律2元,轻型货车各区一律16元。

  去年度为提升时租停车位使用率和增加收入而推出的「24小时泊」代用券,广受欢迎,小组委员会通过继续实施;收费为A区和B区80元,C区和D区60元。至於现有上午8时至下午8时的私家车「日泊」安排,小组委员会亦通过收费维持不变,即A区和B区60元,C区和D区45元。

  陈炳钊说:「委员也通过维持大量购买泊车代用券可获八折的优惠,商户如购买50张或其倍数的泊车代用券,即可享有优惠,以鼓励顾客多光顾我们的商铺。」

  房委会每年检讨辖下停车场的收费,获通过的收费於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在厘订停车场收费时,房委会参考市场上其他公营机构和相类私营机构停车场的收费水平,务求尽量优化回报和提高租用率。



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