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直升机救援服务嘈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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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收到东区居民的投诉,指直升机救援服务集中於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东区医院),以致该区居民饱受噪音的滋扰。他们指出,现时东区医院及屯门医院设有直升机停机坪,作为运送紧急伤病者的用途。根据政府飞行服务队的意见,基於安全考虑,在屯门医院降落常有限制,故一般集中运送紧急伤病者到提供24小时服务的东区医院处理;然而,此等救援直升机发出的噪音不受规管,居民明白救援的重要性亦无意反对,但希望当局帮助他们解决噪音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救援直升机在各公立医院的降落次数;

(二) 除了政府飞行服务队及民航处在本年三月十八日向东区区议会议员提出的措施外,当局有何其他具体措施纾缓上述东区噪音问题,以及会否增拨资源协助居民加装隔音设施;是否知悉,长远而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否将该服务分流到其他医院;及

(三) 鉴於东区医院每年有二十多天因天气关系未能让直升机降落,以致未能争分夺秒地拯救紧急伤病者,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考虑在全港合适的公立医院加建停机坪;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公立医院中,东区医院及屯门医院设有直升机停机坪。飞行服务队会视乎伤病者的情况,利用不同途径运送病人至医院。根据该队与医管局制定的紧急伤病及救援服务安排,「甲+」类别的伤病者(即有生命危险的病人)会经由直升机送往医院,以尽快将伤者送抵急症室接受治疗。而「甲」类别的伤病者(即病情危急但无性命威胁的病人)及「乙」类别的伤病者(紧急程度较轻的病人),会先被送往位於湾仔的直升机场,或因为天气情况而转送到飞行服务队位於香港国际机场的总部,然后再经由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接受治疗。

(一) 过去五年,飞行服务队救援直升机在有停机坪的两间公立医院降落的次数列於附表。

(二)及(三)为减低直升机降落医院时为附近民居带来的噪音影响,政府飞行服务队在谘询民航处后,已尽量使用远离民居的航道,并采取噪音缓减措施,包括使用噪音较低的直升机,以及在直升机停留转运伤者时,把引擎调校至较慢的运转速度,以减低噪音水平。

  在设立直升机停机坪时,除了停机坪需符合设计及结构安全标准外,亦需考虑飞行航道的安全。现时大部分设有急症室的公立医院附近均有不少高楼大厦,因此未必有合适及安全的航道供直升机使用。此外,现有医院大楼的结构在设计时未有预计作直升机升降用途,故此均未能承托直升机和停机坪结构的重量,在这些医院大楼天台加建停机坪存在技术困难;而直升机降落时或会造成震动,影响大楼内的医疗仪器。

  当局在发展新的急症医院时,会视乎情况和需要,考虑在新医院加设直升机停机坪设施。有关设施需在技术上可行并符合安全标准及法例规定,例如进行环境研究或按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减低有关设施对附近民居产生的环境影响。医管局会与相关部门,包括飞行服务队及民航处保持沟通,就设立直升机停机坪设施作出考虑。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