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推动香港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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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出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午餐会时表示,政府致力推动香港的仲裁服务。

  黄仁龙以刚修订的《仲裁条例》为例,表示政府一直致力巩固香港的法律架构,以推广香港作为国际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

  黄仁龙说:「新条例制定后,香港的仲裁法律变得更清晰和明确,亦会便利来自世界各地使用仲裁服务的人士和执业者。」

  「优化仲裁业的环境有助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我们的法律体制成熟、司法系统独立,专业人员经验丰富和人数众多,当中包括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建筑师和测量师等。」

  他续说:「香港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的缔约成员,於一九九九年亦与内地签署《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因此,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均可透过世界上大部份贸易经济体系的法庭执行。」

  黄仁龙表示,二○一○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的结果,强调了香港在加强其仲裁服务优势方面所作的努力,并证明香港所走的方向正确。

  上述调查收集了世界各地超过130位法律人士及法律部门首长的意见。接近三分二的被访者表示,健全的法律架构是选择仲裁地方的首要考虑因素。

  黄仁龙说:「内地近年经济发展蓬勃,对复杂和有效率的解决商业争议机制的需求大增。」

  「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日益频繁,对仲裁服务的需求亦与日俱增。内地与台湾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后,设立大中华仲裁服务平台的机会相应增加,香港在当中可扮演重要角色。」

  他续说:「律政司一直与内地的相关部门,包括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商讨如何进一步合作,以促进香港与内地的仲裁业发展。」

  此外,其他推广工作还包括香港与内地签署的就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及律政司在上月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的《商事法律事务及仲裁服务合作安排》。

  黄仁龙称,香港是举世闻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大有机会稳步成为亚太区的国际仲裁基地和大中华区的仲裁中心。  



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