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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就二○○二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谘询及立法工作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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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秀兰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当局公布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关於与进行上述本地立法有关的案卷及文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为进行上述本地立法共开立了多少份案卷、共有多少页文件、其中有多少份案卷和文件属於机密;为准备该等文件,牵涉了哪些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有多少名人员负责,以及他们分别属於什么职级,并按附表列出各项资料;

(二)当局在二○○三年九月五日决定搁置立法之后,有多少份案卷已送交政府档案处作鉴定;其中有多少份案卷在鉴定后被销毁、有多少份获移交政府档案处作永久保存、有多少份案卷和文件被界定为在处理之中而仍由有关的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保存;

(三)在第(二)项已经移交政府档案处的案卷和文件当中,有多少份被列为机密,以及何时可供公众索阅;及

(四)仍由有关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保存,被界定为在处理之中的案卷和文件的名称?

答覆:

主席:

  就议员提问有关在二○○二年展开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谘询及立法工作,我们的综合回应如下∶

  保安局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共开立了119个案卷,以收纳有关档案。这些案卷以下列六个主题分类∶

(1)《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2)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的公众查询及书信;
(3)《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剪报;
(4)与区议员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会议;
(5)《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论坛及访问;及
(6)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的立法会问题及议案。

  上述119个案卷中,88个属机密文件。我们没有每一个案卷所含页数的统计数字。

  於二○○二年展开的谘询及立法工作由保安局及其辖下相关的部门牵头。主要的负责人员包括保安局局长、常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首席助理秘书长及一名助理秘书长。一如其他政策范畴的立法工作,保安局在有需要的时候会征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

  保安局一直按政府档案处制订的档案管理程序及指引来管理及保存档案。在销毁政府档案之前,保安局会先征询政府档案处的意见,以鉴别含历史价值的档案,并将此类档案移交政府档案处安排永久保存。《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有待进行,故此现时没有计划销毁上述档案,亦未有需要考虑是否将其中部分档案移交给政府档案处。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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