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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核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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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及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据悉,广东省现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文件(规划文件)规划该省核电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兴建更多核电厂。此外,香港特区政府现正就增加输入核能以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进行公众谘询。然而,有不少市民向本人表示,他们担忧核电的安全及风险,并批评现时粤港两地官方应急通报渠道和常设监察机制的透明度不足及缺乏公众参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规划文件公布以来,香港特区政府有否向广东省了解该省核电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最新进展,包括规划中的核电厂及发电机组的数目、机组容量,以及对香港安全的风险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两年,当局有否拟定方案,加强粤港两地政府官方应急通报渠道的透明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去两年,当局有否拟定策略,藉增加向邻近地区输入核能的契机,加强核电安全监察制度的公众参与;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05-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广东省境内已核准或完成覆核又或开展选址工作的核电计划包括岭澳核电站二期、阳江核电站、台山的腰古核电站、以及陆丰的田尾核电站,约有1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约1,400万千瓦。

  核电站在内地的建造和运行受国家有关民用核设施的行政法规所管制,并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才可获发给建造和运行安全许可证。有关建造和运行的要求均符合国际标准。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部)负责执行核电站的环境监测工作。国家环保部下设有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监督核电站的安全运行及审查工作。
  
  核电在国内逐渐发展,香港亦透过由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中电)全资拥有的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港核投),投资大亚湾核电站并参与管理,输入电力供港使用。大亚湾核电站及其他内地核电站所使用的核技术已相当成熟及在国内外广泛应用。

  在核事故的应变及风险评估方面,世界各地包括内地都按核电站的距离而制订应变计划。根据国际普遍的做法,假如发生核事故,由核电站开始伸延到10至16公里的区域,须考虑采取全面的防护措施,防止公众受到辐射直接照射或吸入受污染的空气。由核电站伸延到50至80公里的地区则须考虑与饮食有关的防护措施,避免公众进食或饮用受污染的食物、食水或牛奶。在广东省境内现有或规划中的核电站,以大亚湾最接近香港,离香港最接近的陆地约20公里、离香港市中心50公里。自大亚湾核电站运作以来,粤港双方政府一直有就核电站应急事宜订定应急机制以及通报机制,就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事故应急的合作安排及信息交换作出规定。有关合作、应急和通报机制载於「大亚湾应变计划」,并已上载保安局网页,供公众阅览。其他兴建和规划中的核电站如阳江、腰古及田尾离香港普遍超过100公里,由130公里至200多公里不等。

  按双方合作协议,特区政府与广东省当局建立了官方应急通报渠道。简单来说,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核管办)统筹广东省各机关采取行动应付大亚湾核电站事件。若核电站发生任何应急事件或事故,核电站负责人会立即通知广东省核管办及其他相关国家机构。广东省核管办会按粤港双方协议及「紧急情况」的类别通知香港特区政府。紧急情况类别是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所订的制度,根据事件对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四级,分别为紧急戒备、站内紧急情况、站址紧急情况以及站外紧急情况。

  假若核电站进入「站外紧急情况」,广东省核管办会立即透过香港天文台通知特区政府。香港天文台确认收到资料后,便会通知保安局并展开资料评估工作。保安局会决定启动相应阶段的「大亚湾应变计划」,指挥及统筹政府的核事件应变行动。随后广东省核管办会在每隔不多於6小时内更新情况报告。如事件有明显变化,更会立即通报。

  如遇非站外紧急情况,广东省核管办也须通知特区政府。保安局会按情况决定启动相应阶段的「大亚湾应变计划」。当广东省核管办收到大亚湾核电站发生「站址紧急情况」报告后,会按当时情况尽快或最迟在两小时内向香港当局作第一次通报,及每隔6小时更新情况报告。如事件有明显变化,会尽快通报。如大亚湾核电站发生导致「站内紧急情况」或「紧急戒备」的核应急事件,广东省当局通报国际原子能机构时,会同时通报香港当局。

  粤港双方代表每年会举行会议以回顾合作安排的执行情况,交流经验及寻求加强合作的机会。为了进一步加强通报机制,保安局已经与广东省核管办就检讨通报机制一事展开讨论。广东省核管办认同双方可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现行合作安排及通报渠道,并同意交由双方专家作详细讨论。我们将於日后向保安事务委员会交代讨论结果。

  此外,就对环境安全无影响和没有对公众构成任何影响的事故,港核投现时是透过其网站,每月公布大亚湾核电站发生的运行事件数字以及其他运行数据。不过,特区政府留意到近期同类事件所引起的公众关注,我们明白到公开和及时的资讯发放,是公众对核电站安全运作的信心的重要基础。为加强现时港核投的向外通报安排,政府当局已要求中电和港核投须及时披露涉及所有与核电和辐射相关的事件,并就其向外公布有关事件的方式作出合理安排,以提高大亚湾核电站的运作透明度。我们认为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亦必须建立公众对核电的信心,加强核电站的运作透明度。

  香港本身亦设有监测示警系统,香港天文台设有10个辐射监测站监察环境伽马辐射水平,若读数超过预设水平便会发出警报,因应广东省未来将於香港以西设立新的核电站,香港天文台计划於香港西面设立第11个辐射监测站。此外,香港天文台每天於其网页发布一日前的辐射水平资料,其网页亦载有辐射监测、评价及防护的资讯,并藉举办辐射知识推广活动,提高公众对辐射监测的认识。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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