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香港国际机场海天客运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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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国宝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香港国际机场的海天客运码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该码头的相关政策及营运,有关政府部门和机场管理局各自的责任为何;

(二)政府有否研究港珠澳大桥如何影响该码头的渡轮服务的营运;若有,结果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容许非过境旅客,特别是东涌、青衣及愉景湾的居民受惠於该码头提供的渡轮服务;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根据有关土地契约把香港国际机场的土地批给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根据《机场管理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3章),机管局须本维持香港作为国际及地区性航空中心的目标,营运和发展香港国际机场,并须按照审慎的商业原则和顾及安全、保安、经济原则及营运效率的情况下处理其业务。

  位於香港国际机场的海天客运码头为中转旅客提供便捷的空海联运快船服务来往珠三角及澳门。中转旅客只要持有有效机票或登机证存根、有效船票及有效旅行证件,便可在飞抵机场的同一天内,无须在机场办理出入境手续,由海天客运码头转船前往珠三角或澳门。

  海天客运码头属於机管局设施,位於机场限制区内,机管局须按照与当局签订的保安契约营运海天客运码头,以符合当局对中转旅客及行李的保安要求。

(二)及(三)机管局曾於二○○八及二○○九年间,探讨於海天客运码头设置清关及出入境设施的建议,在考虑相关因素(包括当时的经济情况、两岸直航和港珠澳大桥对预期服务需求的影响等)后,结论是设立有关设施并不会增加中转旅客使用海天客运码头服务,机管局於是决定不推进有关建议。政府认为,鉴於海天客运码头的特殊性,即满足机场旅客对跨境交通服务的需求,我们现时不打算容许非中转旅客使用海天客运码头的服务。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