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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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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一再多谢潘佩妤议员的动议,以及20位议员就「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提出的许多宝贵意见。

  政府推出计划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合资格的低收入在职人士,提供到位、有效的支援,减轻他们上、下班的交通费负担,以鼓励他们持续就业。

  虽然具体方案仍在规划中,但可以肯定的,是新计划最少有两点较现行的「交通费支援计划」优胜:第一、覆盖范围由只有四个偏远地区,即北区、元朗、屯门和离岛区,扩大至全港十八区,受惠人数因此会倍增;第二、不设申领津贴时限,这是真正回应大家、市民和社会的诉求,没有时限,低收入在职人士只要符合资格,可以持续获得资助。这些改进使新计划无论在规模和财政承担上,都较现行的计划庞大得多。

  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要有周全的方案和妥善的配套措施,确保计划能顺利开展,可以真真正正持续推行,而公帑用得其所。

  在设计上,我们要定出客观清晰的申请资格,把资源投放到有需要的低收入在职人士身上;同时要符合公平原则,一定要避免公帑被滥用。在执行上,我们要尽量精简行政程序,正如叶国谦议员动议的修正一样,便利申请人。

  各位议员提出的建议都很有参考价值,我们一定会详细分析和认真考虑。我们亦会总结现行「交通费支援计划」的经验,将不足之处加以改善,务求令新计划下的资助更加到位。

  主席,我相信大家都希望「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能尽快落实。我们会在下月本会的人力事务委员会上,交代计划的具体方案和细节。若得到委员支持,我们会随即申请拨款,让有需要的低收入雇员早日受惠。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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