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修订屏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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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一月五日)宣布修订屏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修订主要包括把介乎朗天路、朗屏路及西铁高架路段之间的一大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综合发展区」,以作住宅发展。

  另外,介乎天福路、朗天路、上章围和屏厦路之间的地带,当中包括法定古迹聚星楼和一级历史建筑达德公所,将由「未决定用途」地带主要被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历史建筑物保存作文化及社区用途」及「与历史文物及文化旅游有关用途」地带,以保存两幢历史建筑的区内文物景点特色,并提供文化和社区设施,供市民享用。

  其他修订包括修改洪水桥近洪元路的公共房屋用地在「住宅(甲类)3」地带注释中的最高楼面面积及建筑物高度限制。

  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YL-PS/1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以及屏山乡和厦村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於二○一一年一月五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