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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贫穷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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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本港长者的贫穷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下列的统计数字;若否,原因为何:

(一)二○○○年第一季至二○一○年第二季,60岁或以上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年老」类别)领取综援津贴的人数及个案数目,并按住户人数列出分项数字;

(二)二○○○年第一季至二○一○年第二季,领取高龄津贴的人数,并按年龄(65至69岁及70岁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三)二○○○年第一季至二○一○年第二季,在公立医院及诊所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下获减免收费的年长病人数目,并按年龄(60至64岁、65至69岁及70岁或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四)二○○○年第一季至二○一○年第二季,患有长期疾病的长者数目,并按年龄(60至64岁、65至69岁及70岁或以上)及疾病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二○○○年第一季至二○一○年第二季,60岁或以上的长者数目,并按住屋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二○○○年至二○一○年六月期间,按合资格家庭成员人数划分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年老个案数目及年满60岁受助人人数,载列于附件一。

(二)在二○○○年至二○一○年六月期间,当时年龄为65至69岁的普通高龄津贴受惠人,以及年龄为70岁或以上的高额高龄津贴受惠人人数,载列于附件二。

  高龄津贴是为年满65岁的香港居民提供的现金津贴,目的是协助他们应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由于高龄津贴受惠人大致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因此领取津贴与他们的经济状况并无直接关系。

(三)现时,领取综援的病人获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非综援病人则可通过公立医院及诊所的社工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社工在处理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经济和医疗需要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按问题要求的年龄组别划分,在二○○二年四月至二○一○年六月期间,获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 减免医疗费用的病人数目载列于附件三。医管局的电脑系统未能提供二○○二年四月前的数据。

(四)在二○○六年至二○○九年期间,在医管局普通科门诊求诊而患有长期病患的病人数目载列于下表。这些病人只包括糖尿病或/和高血压的病人,并不包括其他慢性疾病的病人。医管局的电脑系统未能提供二○○六年前的数字。

年份   60至  65至  70岁或  总数
     64岁  69岁  以上
     __  __  ___  __

二○○六 50,000 58,000 181,000 289,000
二○○七 57,000 59,000 192,000 308,000
二○○八 64,000 59,000 206,000 329,000
二○○九 71,000 62,000 214,000 347,000

(五)根据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在二○○○年至二○一○年第二季期间,按居住房屋类型划分的年满60岁人士数目,载列于附件四。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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