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八题:社区康复及支援设施的选址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当局於二○○九年开展十六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支援中心)的服务,但本人得悉大部分支援中心仍未有独立营运的地方,需借用其他服务单位的工作地方,因而影响其运作。至今,大部分支援中心迁址依然遥遥无期。不少业界同工向本人表示,担心将於本年年底开设的二十四间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亦会面对同样问题。关於提供社区康复及支援服务的单位缺乏营运地方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十六间支援中心当中,哪些中心已经迁入独立营运的地方;

(二)未有独立营运地方的服务单位(包括支援中心及综合社区中心)是否需要遵守《津贴及服务协议》的原有要求;当局有否措施暂时降低该等要求,以回应该等单位缺乏营运地方所遇到的困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有何长远措施解决推行新开展服务的单位缺乏营运地方的问题;及

(四)当局计划於未来五年开展哪些复康服务,以及是否已经开始为该些福利设施物色地方?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於二○○九年一月透过重整社区支援服务,设立了十六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支援中心),以地区为本的一站式模式为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照顾者提供便捷的社区支援服务。

  现时,两所分别位於天水围及元朗的支援中心已在永久会址全面投入服务。六所分别位於九龙城/油尖旺、荃湾/青衣、观塘西、东区/湾仔、黄大仙及将军澳/西贡的支援中心会址正进行装修工程,预期可於二○一一年年中前陆续投入服务。此外,社署正为三所分别位於屯门、沙田及大埔的支援中心会址进行前期的筹备工作,包括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向奖券基金申请拨款以进行装修工程等。社署亦已在合适的发展项目预留地方,用作另外四所支援中心的会址,并会继续积极为余下的一所支援中心物色合适处所。

(二)为了让支援中心及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能有效地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服务,社署在重整社区支援服务时,已在现有的服务基础上投入额外的资源。社署与营办机构在制定此类服务的「津贴及服务协议」时已取得共识,会因应资源分配及会址的筹备工作进度,弹性及灵活地处理协议的内容,例如容许营办机构在其他合适的地方提供服务。

(三)政府透过长、中、短期的规划,积极物色合适处所,以作福利设施之用,包括提供康复服务。在长期规划方面,社署会继续与各有关政府部门(例如地政总署、规划署、房屋署)保持紧密联系,在新发展或重建项目的规划阶段中,尽量预留土地作兴建康复服务设施之用。中期方面,我们会密切留意一些因服务重组而腾出的政府物业和校舍等,以作提供康复服务之用。在短期方面,我们会积极物色一些空置的公共房屋单位,改建为康复服务设施。

(四)在未来五年,政府仍会继续循《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所订的方向,不断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支援和服务,包括住宿、日间训练和职业康复、学前及社区支援服务。社署正积极为计划中的服务项目物色选址,包括在合适的新发展或重建项目预留地方,并会继续争取地区人士支持,接纳这些康复服务的设施在社区中设立,以期尽快落实各项服务计划。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