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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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就二○一○年十月份各事项的审议结果作出公布: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於二○一○年十月会议上,审议了一宗投诉个案。一名公众人士投诉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有线娱乐台在二○一○年六月二十日播放电视节目「娘王 - 至激诱惑」的宣传片。广管局决定向有线电视发出强烈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相关条文。上述个案的详情载於附录。

  广管局亦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一○年九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184个个案(涉及238宗投诉),裁定其中6个个案(涉及9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99个个案(涉及139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79个个案(涉及90宗投诉)则不属《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管辖范围。影视处处长於二○○九年九月至二○一○年九月期间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二○一○年九月份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各类被裁定为轻微违规的投诉见图三。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