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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最低工资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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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月三十日)上午出席一项公开活动后,就最低工资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大家乐雇主虽然话会提高人工,但其实扣减膳食时间,变相员工工资低了,这情况是否几无良、剥削员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首先,最低工资推行在即,最低工资整个的出发目的是为基层员工提供起码的工资保障,这点很重要。我当然希望见到雇主真真正正可以善待员工,这是第一点,很重要,目的亦真是保障到员工的收入、有基本的收入,起码的收入。第二点,在推行的过程里面,我们要明白到《最低工资条例》是新的事物,完全是新的,亦有很多地方有待进一步宣传教育,因为雇主雇员有些地方可能不是那么清楚,例如有关大家都很关心的膳食时间问题。

  首先,最低工资是以时薪计算,理由是灵活,亦可让兼职的雇员可以受惠,很多地方、国家都是用这个方法去做,推行的时候或多或少有些地方要有些适当的调校,因为很多员工现在是月薪的,所以在雇佣合约上少不免一定要有调整,以配合最低工资的推行。现在《雇佣条例》和《最低工资条例》,在膳食时间方面,有没有薪这一点,一定要留待雇主雇员互相协商、互相协定,现时条例是完全没有规定膳食时间一定要有工资,但根据《最低工资条例》,如果有雇主指示,或者在膳食时间内雇员是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而要执行任务,那就是最低工资的工时,是要计的,这一点很清晰,视乎实际环境,这是第一点。

  第二,我有一点要带出来,很重要的,就是任何调校雇佣合约以配合最低工资的实施,是技术上的调整也好,人事管理的调整也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雇主不能单方面更改雇佣合约的条款,一定要取得雇员的同意,并要充分谘询雇员,这是雇员的权利,是很重要的。单方面更改是违反《雇佣条例》的,是不可以接受的,亦不可以容许的。所以在未来的日子,最低工资现在尚未正式全面落实,但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将工资水平提交立法会审议,但最重要是我们会在短期内,推出一个大型的宣传教育推广运动,同时劳工处现时是透过三方小组,即有雇主会、雇主的参与,和工会代表等等,我们现时努力厘订一些清晰的指引,指引内亦有来自一些实质的例子,如何计算时薪、如何计算工资,甚至是调校雇佣合约配合最低工资的推行,因为现时很多要重新厘订,很清晰,例如以前有很多东西不用说,因为是月薪包括的,将来一定要定清楚,免得大家有误解。我们一定会做宣传教育工作,并尽快推出指引。但我想强调,任何雇员,如遇到困难,或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觉得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影响,应即时向劳工处求助,我们是很乐意提供援助的。

记者:担不担心会造成先例,今日说扣饭钟,下次可能要给制服钱等?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要强调,现在《雇佣条例》也好,《最低工资条例》也好,膳食时间有没有薪方面,的的确确是由雇主雇员互相协商的,法例是没有规定的,除非是《最低工资条例》很清晰讲明,如果雇主指示雇员,或是在膳食时间内雇员不可以离开岗位,要继续工作,执行任务,那么最低工资的工时要包进去,这些是法例很清晰的。一向《雇佣条例》在这方面都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一向的传统,这么多年来都是雇主雇员大家的协商,大家协定的。所以在这方面最重要是大家要厘清大家的安排如何,一定要雇员接受,雇员若不接受,雇主是不能单方面更改,这点很重要。

记者:在订立最低工资时,需不需要考虑作出修订,令食饭时间一定要包在工时内?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点在条例草案审议的大半年内已反覆倾了很多次,最后都决定了跟随现时《雇佣条例》的做法,因为膳食时间真的不是工作的时间,最低工资是多劳多得的,其实是很「均真」的。最低工资是在你做事的钟数,雇主一定要给予薪酬,以多劳多得去计算,所以用时薪计就是这个意思。

记者:如果现时连大集团都是这样,指法例上膳食时间是不包括的,可以容许这样做,员工来说是不敢出声的,如果连大集团都是这样,其他的小餐厅都会继续效法。变相现时这种明加暗减是否真的剥削了员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个别企业的运作,我已说过,明白个别企业可能会有些运作的模式、个别的考量,很难去逐一评论。但我相信雇主都不会这样短视,一般雇主都会顾及员工的士气,亦可能有些企业虽然在工时方面,在膳食方面做时间的安排,但有没有继续提供膳食,加上有没有其他津贴福利等,都要整体看。我们现时讲最低工资是讲工作时数的薪金,两者不要混淆。最低工资不等如工资本身,因为工资入面可能包括最低工资、其他的福利、其他膳食、其他津贴,我们要这样看。但最低工资一定是确保雇员有起码的工资,多劳多得,每小时做了工作,那个小时便要有钱,亦不可以超时不补水,超时一定要给钱,因为超时是工作。所以这些都很清晰,确保员工有基本的收入,起码的保障,这点很重要。

记者:有批评说陈先生,即大家乐主席不应该成为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成员,你自己如何看?因为他作为成员代表,但也用走法律罅的方法去剥削员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个别成员,除了官方代表之外,全部都是以个人身份委任。我们委任委员也好,主席也好,都不是看他的企业,亦不代表他的商会、企业或行业,纯粹是因为他对行业的认识,了解运作等,所以我觉得是两件事,大家不要混为一谈。

记者:现时事件揭发了出来之后,劳工处有没有收到员工的投诉?又或你们会不会去了解到底他们有没有遭到剥削?有没有单方面更改...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这事件上,据我了解,劳工处暂时没有收到任何要求协助。但我强调,任何员工,不只是说推行最低工资,在目前环境,任何时间,如果觉得自己被雇主不公平对待,或是无理对待,劳工处随时乐意介入,协助他们,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保障雇员权益。



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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