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刑事检控科工作回顾》显示检控工作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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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发表《2009年刑事检控科工作回顾》,报告显示该科去年工作量有所增加。

  就案件数目和出庭日数而言,在法庭进行的刑事检控和上诉案件数目均有所增加。二○○九年处理的案件总数为五千四百五十五宗,较二○○八年的四千九百八十一宗增加百分之九点五。二○○九年的总出庭日数为九千五百六十四日,较二○○八年的八千三百八十八日增加百分之十四。

  因此,科内律师的总出庭日数由二○○八年的三千五百六十四日增至二○○九年的四千二百九十九日,升幅为百分之二十点六。

  以外判形式为刑事检控科进行检控的律师或大律师的出庭日数亦由二○○八年的四千八百二十五日增至二○○九年的五千二百六十六日,增幅为百分之九点一。就法庭级别而言,大多数上诉案件和原讼法庭案件均由科内律师处理,外判律师则主要负责区域法院和裁判法院案件的检控工作。

  刑事检控科向执法机关提供的法律指引次数亦录得百分之七点六的增长,由二○○八年的一万五千三百五十六次增加至二○○九年的一万六千五百二十次。

  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资深大律师在工作回顾的序言中形容二○○九年是新旧交接的一年。

  於二○○九年十月出任刑事检控专员后,他认为是适当的时候就刑事检控科进行架构检讨,确定应否作出改变,并以下列目标为依归:

  * 无论采纳什么架构,该架构必须能让刑事检控科人尽其才,各展所长;

  * 架构内的每个部分都应专注其核心职责;及

  * 通过培训律师的讼辩技巧,以及增加刑事检控科人员在香港各级法院出庭讼辩的机会,藉以提高该科人员的讼辩能力。

  麦伟德说:「本科一直致力推行公平和有效的公共检控制度,以及为香港市民秉行公义。」他期望可达致这些目标,确保刑事检控科能与时并进,成为高效率的检控机关,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

  二○○九年年底,该科获得律政司司长的同意后展开筹备工作,委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刑事检控专员Lord Ken Macdonald御用大律师对刑事检控科进行检讨。

  Lord Ken於二○一○年年初展开检讨工作,其后向刑事检控专员提交了报告,亦提供了可达致上述目标的路线图。

  在律政司司长支持下,麦伟德落实多项改革措施以精简刑事检控科的运作。这包括重整刑事检控科辖下的某几个分科、并因此重新分配工作及调配律师、提高该科人员的讼辩能力,以及成立专责进行法律研究的办事处,该办事处亦向刑事检控专员提供有关刑事检控事宜的法律及公共政策意见。该科的改革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现正朝刑事检控专员订下的目标稳步向前。

  《2009年刑事检控科工作回顾》亦详细介绍各个分科的职责,并特别载录了去年一些重大的案件及事项。市民可到以下网页:www.doj.gov.hk/chi/public/year_book2009.htm 查阅全文。



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