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
***********
***********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宣布成立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就以下有关本地艺术发展的事宜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一)有关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艺术部分)的资助事宜,包括就邀请文化艺术计划订立主题及优次,以及对申请进行评估;
(二)有关在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艺术部分)下设立配对资助的运作事宜,包括就配对资助的申请进行评估;
(三)艺术资助政策及策略,包括检讨主要表演艺术团体的资助机制;
(四)促进文化交流及审核艺术发展基金的申请,以提升香港文化艺术在内地及海外的形象;以及
(五)强化文化软件,包括发展艺术节目、拓展观众、推动艺术教育及培育人才,以及促进香港文化艺术发展的其他相关事宜。
政府发言人说:「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将会就涵盖本地表演艺术和视觉艺术的艺术发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在表演艺术委员会和表演艺术资助委员会於十月底任期届满后,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将会承接两者的主要职能,其职责范围亦会扩大。」
各委员的任期均为两年,由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委任名单如下:
主席
钟瑞明
委员
陈远秀
顾尔言
林本利博士
莫家良教授
李慧芬
李伟民
梁皑亭
罗乃新
梅卓燕
吴凤平博士
薛嘉麟
当然委员
民政事务局代表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代表
香港艺术发展局代表
完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