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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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会)的主席及四名成员,并委任一名新委员,新一轮任期由十一月一日开始。上述委任名单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刊宪。

  新一届委员会由主席及五名成员组成。政府再度委任主席梁广灏及三名现任委员,分别为罗君美、罗志力及彭玉荣;而财务汇报局主席高静芝亦获继续委任为当然委员,关蕙则为新任委员。

  除高静芝外,主席及所有委员的任期为期三年,由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高静芝则会在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同时卸任委员会委员及财务汇报局主席。

  委员会於二○○八年成立,为一个独立及非法定组织。委员会负责审阅财务汇报局所处理的个案,以确保财务汇报局的行动是公平及遵守内部程序及指引。委员会定期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报告。

  政府发言人说:「委员会致力提高财务汇报局工作的问责性及透明度。」

  发言人补充说:「委员会的工作确保我们金融体系的稳健。我们希望能与委员会继续紧密合作,保持香港的竞争力及维护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