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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医疗废物管制计划的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多谢陈伟业议员的意见。
主席,今日这条《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及收费)的规例》其实目的是为了一方面保护环境,一方面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因为这条条例的订立是希望将现时的医疗废物,在处理时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减到最低。我们所指的医疗废物一般是指可能是手术或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利器,用过、不能够再用时要处理的。亦有涉及其他因为医疗带来的废物。这类废物每日的产生量大概是六至七公吨左右,主要来自医院和诊所。现时的安排是以堆填方式处理,而比较敏感的会在屯门医院的病理焚化炉或食环署的火葬场处理。
我们希望通过这条条例后,可以同时订立一些法规。一方面提供一个较好的处理方法,就是透过青衣的处理中心处理,另外就是订定一些工作守则,使处理废物时按不同类型有一个更严谨的做法。在订立这条条例时,我们亦会加强监察方面,使这些废物的产生者有一套严谨的方式,不单只记录载运,亦监察
整个过程的处理。在处理中心方面,我们亦加强一些措施,亦回应了议员刚才所提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包括提升焚化炉的废气洁净系统处理,亦包括加强接收和处理医疗废物的设备,使它有能力应付。
第三方面是加强监察自动化系统,现时来说因为有很多这类的医疗废物,当要处理时,是难以作为循环再用。在这个化学处理中心内,如果物件能够在过程中重用,譬如金属是会有循环再用的做法。所以我相信这个做法是进一步希望保障到市民的健康,在过程中我们希望这个中心,无论在设备、标准、监察以至是整套运作过程之中,我们希望它能够达到更高的标准,确保(对)市民的影响是减到最低。
主席,我在此谨此陈辞,多谢。
完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