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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月十六日)在出席一项医学交流会议开幕礼后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昨日正式刊宪,立法会通过「废令」,那么现时政府会否寻求法律途径处理争议,还是有其他什么工作仍在做?
环境局局长:刊宪是一般的工作程序,而立法会有任何决议案,政府都会接刊宪。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我知道律政司的同事正在很审慎研究当中的法律问题。待他们完成进一步的工作后,我们才知道有关结果如何。但是,站在环境局的立场,不论是堆填区问题,还是日后要兴建焚化炉的问题,有关整体都市废物问题,我们都必须共同解决。我已逐步约见不同的党派,希望他们可以与我们一起看看宏观的问题,即全港每日所产生的废物,在未来的五年或十年应怎样解决。我们不希望直至堆填区满溢的一刻,才临急抱佛脚。
我们知道有关的工作并不容易,因为当不同界别人士,或不同区域受到影响时,可能会出现不少问题。我们感到高兴的,就是今日大家都可能感觉得到,迈向一个现代化设施,以焚化为主的方式(处理废物问题),大家看来像是较为接受,我们会朝这个方向去做。若能加快工作,我们必定会加快去做。但当中亦要全港居民体谅,这个问题始终要共同商量和解决。
记者:有报道指出,政府已将废物处理的焦点重新投放在焚化炉设施上,而将放弃有关扩展堆填区的计划。对吗?
环境局局长:数日前我在立法会的辩论上曾清楚说明,全港的垃圾若以单一种方式去解决,其实是没有可能的。今日我们仍然依赖堆填,因此必须及早找寻其他方法,包括采用现代化方式。其实当中亦有成功的例子,例如在屯门区即将兴建的污泥处理厂能够获得拨款,便是一个成功例子。但在堆填以外的其他处理废物方法,我们必须及早策划。但其中是否相等於兴建现代化焚化设施后,便无须再使用其他处理废物方法?我相信香港每日处理九千吨的垃圾,并不能单靠某种单一方式,仍然要多管齐下,一起作出考虑。
记者:现时可以做的是否只得扩大其他两个堆填区面积?
环境局局长:我认为在策略上必须要多方面及有多元的成分。在其他如香港一样发达的城市中,在废物处理上都是依靠多种方法。因此,我认为在未来日子里,如有机废物的处理,或污泥的处理,以至垃圾焚化和需要多少堆填(面积等各占)的成分,我们仍要多作讨论。我希望市民大众明白到这是我们要共同承担的问题。
记者:刚才你提到在焚化设施方面可以加快步伐去做,会否除屯门区外,亦到其他区进行一些可行性研究,看看能否更快兴建,甚至乎两区一齐兴建?
环境局局长:其实我们这几年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其中有两个地点已初步筛选出来,但必须先完成环境评估的工作。我希望在本年年底前,在石鼓洲或屯门曾咀两个选址中,在经过环境评估以确定当中的可能性后,我们会再作商量。但最终是一个地点,还是多於一个地点,便正如我刚才所说,香港每日产生的九千吨垃圾应怎样处理,必须整篮子、多渠道、多方面去作出研究。
完
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