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级人员违反强积金条例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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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1名高级人员因违反《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简称《强积金条例》),今日(九月十四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60,000。

  佳洁干湿洗有限公司的高级人员杜荣志,被控违反《强积金条例》第7A(8)条及第44条,控罪指被告在二○○三年四月至二○○五年九月,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有关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被告分别承认30项控罪,每项控罪各罚款$2,000,合共罚款$60,000。



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