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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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九月八日)代21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五名雇主追讨约53,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两名与讼人,分别为俊汇印刷制作有限公司及 Sight and Sound Production Limited,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须向积金局分别支付36,487.5元及7,845.88元。有关款项为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三名与讼人,分别为 Promotional Supplies Company Limited、森捷中国物流有限公司及 Anil I. Moorjani 经营的 Ace Trading Company,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分别支付5,376.46元、3,134.6元及457.92元。有关款项为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76元、135元、184元、96元及79元。
完
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