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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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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於今日(八月十七日)发布关於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的通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对有关安排表示欢迎。

  根据这新安排,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和参加行在得到人民银行核准后,可以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金管局将会与人民银行联系落实有关安排的细节,并会就此事向认可机构发出通函。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新安排的出台,为香港的人民币资金和金融机构开通了一条在内地投资的出路。这可以促进香港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进一步发展,并增加香港的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吸引力。」

  另外,在新安排下,境外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也可以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就此,陈德霖说:「金管局欢迎这个新安排,并会马上与人民银行了解和跟进。」



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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