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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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八月六日至昨日(八月九日)进行一项打击酒后驾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拘捕九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罪行。

  警方於为期四日的「QuickChaser」行动中,向一千九百五十四名司机进行测试,结果九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当中八人被发现呼气中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而将会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发言人指出,自《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於二○○九年二月九日生效后,警方获授权对司机进行随机呼气测试。

  自从二○○九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今,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八万九千六百九十八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其中四百七十五人被发现体内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或拒绝测试而被拘捕,四百零一人已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三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於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此外,被检控人士亦可能不获保险赔偿。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