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出席2010地方行政高峰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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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会议厅出席2010地方行政高峰会的致辞全文:

各位区议会正副主席、各位同事:

  地方行政是我们特区政府施政的根本。自我出任行政长官以来,一直都希望推动各项措施,目标是促进地方行政的发展,当中包括提升区议会的职能和加强政府高层人员与区议会的沟通。在2008年,我主持了第一届地方行政高峰会,检讨地方行政工作的进展。

  今届地方行政高峰会采用了一个崭新的形式,分别为讨论及汇报数个部分,让区议会与政府高层官员就区议会日常运作及议员最关心的议题有更深入的讨论,聚焦处理问题,强化了今次高峰会的功能。我衷心感谢四位主席、各位区议员,以及区议会的增选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从刚才的汇报,我看得到在地区论坛上的讨论和交流是有很大成效的,大家都提出了很实际、具体、有系统的意见,可以进一步改善现时地方行政的安排。真真正正去执行,有赖区议会的互相配合以及地区的支持。就各位有关四个课题的意见,我提出几个策略性的方向,希望相关的政策局局长在制定行动纲领时,特别是今年的施政报告内,具体落实有关建议。亦有些刚才没有提及的,我想提出与各位谈谈、分享一下,譬如骨灰龛。

  在社区参与方面,我认同吴仕福主席所说的,有关社区活动应循几个指导原则去发展,分别要使活动有延续性、专业性、包容性,才能发挥当区的优势和条件。社区活动的目的不单是为市民的生活添加姿彩,更是让市民多认识社区,增加社会的凝聚力,这是我们完全认同的。活动必须满足地区的不同需要,富有地区色彩,并尽可能找具相关专业知识或经验的团体配合协办,让活动与时并进,并在社区内承传。

  此外,由民政事务总署统筹社区参与活动的品牌推广是正确的方向。亮点大型活动固然需要宣传,一般社区活动同样需要在社区适当地推广,让富有地区特色的活动能慢慢打出品牌效应,吸引更多区内和区外的市民一起参加。

  除了社区活动,因应地区上弱势社群的不同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切和到位的支援服务,提升他们的能力,从受助到自强,对建立一个健康、互助及关怀的社区尤其重要。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会继续推动民、商、官三方合作,并鼓励合资格的非政府机构及地区团体,申请各个与社会福利有关的基金,推动更多支援服务及计划,更有效地协助区内的弱势社群。希望快些做妥最低工资,放较多时间於此做更多工夫。

  在讨论社区建设活动的地区论坛,大家都有关注树木保护的问题。政府一直进行大量绿化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生活,令人烟稠密的市区有绿荫地方。不过随树木本身的生命周期和外来环境的变化,树木的状况会有所改变。有些树木大雨过后满布白蚁,但之前很清洁整齐。香港现时在市区内要保护的树木,重要的过百万棵,在郊区以千万计,不能单靠树木办,需要区内同事、区议员、以至全体市民合作才能做好。特别是人流较多的地方,更多市民可帮助悉别哪一棵树有不妥。有些问题当然要专业才看得到,但有些可以简单看到,例如满树白蚁、突然枯谢、树叶变黄等,可以打电话告诉树木办。即使三个星期、四个星期前看过,情况都可以变坏得快。所以,希望这事不单靠树木办。树木办的同事一定会做得更好,他们又更专业,但风险管理要做得好,的确有赖市民携手合作。

  因此,我希望透过全民监察,特别是各区区议员的积极参与,协助政府更有效管理树木的风险工作。风季来临,尤其在雨天,希望大家帮忙,帮自己、帮地区、帮社会,树木办会全心配合。事实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已於本年四月委任170多位地区人士,当中包括不少区议员,担任绿化大使,协助留意各区的树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树木生长的特殊情况。康文署会招募更多地区护树义工,协助监察树木。年轻人很喜欢这工作,希望透过学校鼓励他们,回校时看见树木变坏可以报告。大家互相合作,保护区内设施,才可真真正正建设一个绿色家园,每人出一分力。

  在地区设施管理方面,我理解区议会希望有额外资源,解决现时文化艺术表演及康乐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但是,我认为区议会的管理角色不应只限於争取资源,亦要建议怎样善用现有的设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

  以地区免费文娱节目为例,我知道现时康文署与个别区议会合作,安排地区表演团体,在康文署筹办的节目前后参与演出,这样可以给予小型地区表演团体演出的机会,让他们一展所长,亦有助培养本地文化艺术的新力军。

  陈特楚主席刚才提到在香港岛四区试行的社区演艺节目计划,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和经验:区议会拨款提升台、灯、声设备,令社区会堂成为适合中、小型艺团演出的场地。四个区议会更切实发挥管理功能,结合资源,让四个艺团在四区的会堂巡回演出,既增加了经济规模效益,降低演出成本,也可让当区市民在十二个月内体验四项不同的演出艺术。我觉得,这个崭新的做法很好。

  这个试验计划结合区议会的管理智慧及政府部门的专业支援,是大家合作的结果。我希望类似的计划日后可以在其他地区试行。长远而言,我们在设计及兴建新的社区会堂时,可以参考这个试验计划的标准和模式,并邀请专业演艺团体提供意见,让社区会堂更能配合文化艺术的发展。

  同样,区议会就地区体育设施的管理也可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刚才陈特楚主席及吴仕福主席都有提到如何善用体育场馆的非繁忙时间,配合区议会与地区团体合办活动,让市民受惠,值得进一步探讨。

  在地区小型工程方面,我知道各区的工程计划都有不错的成绩,能够惠及社区,切合地区需要,更得到市民和社区人士的肯定。对於地区小型工程的未来路向,我认为除了改善计划的运作效率外,也应从增强计划的持续性手。

  周厚澄主席刚才提到,各区工程各有特色。为了让区议会互相交流心得,民政事务总署将会举办工作坊,让区议会现身说法,分享各自推行地区小型工程的经验,以及介绍富创意和有地区特色的项目,大家互相观摩学习,进一步深化计划的成效。民政事务总署将於本年年底举行第一场工作坊,亦会邀请有关部门分享工作经验。

  地区小型工程计划得以持续推行,要在项目上多花心思,但不停兴建的话,由谁来保养呢?若交予工务局,因为工程规模小、支出多,亦有区议会的意见,是比较麻烦的。最好由区内负责,因为标准是由他们自己订出。我知道「日子有功」,建得太多由谁人维修呢?有关保养及管理费用等方面的经常性开支,我们研究如何处理。政府会研究增加拨款的弹性,在多方面跟进。

  至於在提升工程效率及质素方面,定期合约顾问作为工程代理人,担当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民政事务总署会加强监察合约顾问的工作表现。区议会本身亦要小心,计划后不要朝三暮四,一时增加,一时减少,再能干的顾问或者工程师也很难配合。所以,大家要帮忙保持效率。我所说的不知是否到位,但这些事正在发生,要靠你们的帮忙,靠我们的顾问,看看如何能更顺畅,各方面都要合作。

  最后,王国强主席提到有关楼宇管理及维修,这是我非常关心的民生重要课题。无论是屋苑式的新式大厦或是单幢式的旧楼,都是香港市民生活的地方,实际上是大小不同的社区,当中包括众多不同的持份者。业主、租客、法团、物业管理公司等会有各自的利益考虑和不同的观点,如果处理不当,楼宇就会管理不善,而且会日久失修,更会产生纠缠不清的纷争。

  希望各位主席及区议员亦都理解,管理及维修私人楼宇是业主的责任,社会也普遍支持这个原则。然而,大厦管理及维修涉及复杂的事务、专业的知识,以及庞大的资源,每间大厦都不同,住客不同,业主亦不同。举例来说,大厦外墙的修葺、污水渠的维修、僭建物的处理、消防设施的更新,往往需要专业人士的意见、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助,以及动辄数以万元计的维修费,这事情要业主本身承担责任。

  要有效改善旧楼的管理,并让楼宇得到适时和适当的维修保养,政府会朝以下三个方向推动妥善保养楼宇的文化:

  首先,由政府推动强制性的措施,促使业主确保楼宇得到妥善维修。就此,发展局局长已推出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的条例草案,现正由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我希望立法会可於明年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业主进行预防性的楼宇维修,这是最基本要处理的事情。

  我们的第二个工作方向,是研究规管物业管理公司。社会上有意见认为政府应考虑强制业主聘用物业管理公司,以防止楼宇因疏於管理而导致日久失修。不过,也有意见认为,主要问题涉及单幢式旧楼,这类楼宇的业主会否接受和是否有能力承担额外的财政负担呢?能否有效监察物业管理公司的表现等,都成疑问。因此,我们必须先做好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管制度。民政事务局局长现正积极研究设立物业管理公司发牌制度,并订立业务规则及从业员行为守则,以确保物业管理的素质。政府打算在本年第四季谘询公众,并会在明年初决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管模式。

  我明白楼宇失修的问题,往往源於业主缺乏专业知识或财政资源。对於一些住在旧楼的长者及退休人士来说,两者皆构成实际的困难。因此,我们不能单靠强制法定要求来解决问题。所以政府第三个工作方向,正是为一些有心无力的业主,提供适切的资助及技术支援:

  首先,我留意到「楼宇更新大行动」广受市民欢迎。「楼宇更新大行动」需要政府每年拨款,拨款要好好运用。因应区议会的要求,发展局会增拨五亿元,协助更多有需要的业主,亦会在新一轮申请撤销「不能超过400个单位」的规定,以便较大型的楼宇提出申请。但是,我想重申这个没有入息审查的计划,是一项一次性纾缓金融海啸失业情况的特别措施,不能长期持续。发展局局长正研究整合目前由政府及各机构提供的多项资助及技术支援计划,以更切合市民的需要,方便他们提出申请。另一方面,这事情的持续性政策亦要考虑。

  此外,民政事务局已於本年四月起,推出「大厦管理专业服务计划」,联同香港房屋协会和四个物业管理专业团体,到目标楼宇进行逐户家访,并撰写大厦管理检核报告,就如何改善大厦管理及维修作出具体建议。专家小组更会配合最新一期的「楼宇更新大行动」,协助目标楼宇业主申请经济资助,以发挥协同效应。民政事务局局长会於明年初检讨计划的成效,调整旧区大厦管理的策略,并与物业管理业界商讨可行的合作模式。

  至於刚才王国强主席提及有关楼宇渗水、僭建物、及「浻房」等问题,发展局局长已成立核心小组,统筹多个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并会於稍后向我提交报告。有关市民的性命安全,我们要特别小心处理。

  地方行政是一个生动、活泼、有生机的决策过程,不应只是政府由上而下推动政策,更重要是整个社区配合。正如食物及徖生局於去年中完成小贩发牌政策检讨时,建议加强区议会在地区小贩发牌和管理事宜上的角色,根据区议会的具体意见,签发流动「雪糕仔」牌照,以及为获得编配空置固定小贩摊位人士和擦鞋匠重新签发小贩牌照。日后,我们会继续与区议会保持紧密沟通,在小贩牌照管理方面多听取意见。

  说到我想说的事情,近来社会上有一个现象,就是一些不受欢迎或厌恶性的设施,例如骨灰龛,虽然市民的需求殷切,但是却有一种「各家自扫门前雪」的心态。又例如觅地兴建公共房屋,要取得区内人士的支持不容易。一方面,我们有社会方面的责任和很清楚的政策,基层人士於申请公屋时,希望他三年之内「上楼」。要是兴建不成,我们如何做到呢?所以每个区都有责任,政府提出地皮时,一定要积极考虑。如果基层市民房屋得不到解决的话,社会是永无宁日的。不单中产要买楼,基层人士的最基本要求,我们也应该达到。如何在地区平衡土地规划,满足不同需要,是很困难的。我期望区议会与我们一起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达致共识,做好地区规划的工作。我亦希望区议会的同事,能够从整体大局出发,以承担精神,互谅互让,凝聚共识。

  我们的目标是全港十八区每区都有骨灰龛设施,以满足当区需要。希望每区适当的非牟利志愿宗教机构都参与成立设施工作。我们要开放视野,尽量想方法。有人说,中西区很难找到地方,但为何难找?该区那么多教堂、庙宇,应该有办法的。沙田不喜欢(这幅)的话,韦(国洪)生不喜欢的话,不要紧的,找另外一幅,责任在你,不要推给我们。我知道,沙田人是长寿的,但也会有人过身。先人的物件,你不能不喜欢就不带回家,而拿给(刘皇)发叔,拿给屯门、或者荃湾,这是不对的。就骨灰龛设施,政府已初步在七个地区物色到12幅用地,你们各位主席都要处理好这12幅地,不只是我们局长。我们正研究在这些用地发展骨灰龛是否可行及合适,以及征询区议会对有关选址的意见。我们还要多找几幅,每区都要有。我们这样才能承担社会的责任。日本可以做到,为何我们不能?日本每个区都有殡仪馆,每个区都有焚化炉、焚化场,每个市区都有焚化场的设备,我们香港为何追不上?当然文化有些不同,但很多不是文化上的问题,是各家自扫门前雪的问题。为何不可以?跟发叔谈,交给屯门负责吗?这是不对的。最终都有问题发生。我希望区议会继续积极发挥其影响力,努力与当区居民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承担部分责任。这不只是政府的责任,是我们每个人、每个社区的责任。

  各位,地方行政要取得成功,需要政府、区议会和广大市民,同心同德,共同参与。这就是「社区有你,生活更美」的意义。多谢各位。



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