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就「积极发展社会企业」议案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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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动议辩论「积极发展社会企业」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多谢冯检基议员就「积极发展社会企业」提出的议案,以及黄成智议员和潘佩妤议员提出的修定动议。

  社会企业(社企)是透过企业家思维去经营一盘生意,利用商业策略达致其社会目的,从自负盈亏及持续经营所赚取的利润,主要用作再投资於本身的公益目标,以创新的构想融入商业运作模式,建立新的关怀文化,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鼓励社企在香港成立和发展,是我们其中一项重要工作。近年虽然社会对社企的认识逐步加深,但仍有不少人对社企认知有限,以为社企就是依靠政府资助的福利事业,或只限於社会福利机构营办。实际上,社企现时在香港的发展是百花齐放,既有政府透过刚才几位议员提及的基金支持,支持初期营运的社企,亦有商业或慈善机构,以至个人投资的社企,并开始有外地的社企在香港发展。
 
  特区政府推广社企的第一步,是加深普罗大众对社企的认识。我们一直致力宣传推广工作,设有以社企为专题的网站,提供与社企相关的资讯。亦在地区层面推广社企,宣传社企的服务及产品,例如我们分别在过去三届工展会,以及在二○○九年的香港食品嘉年华,安排社企设立摊位作展销。此外,我们也安排传媒采访社企及制作社企小册子,介绍社企的成功故事。

  社企跟其他企业一样,创业初期营运较艰难。由於社企在香港仍属较新概念,民政事务总署在二○○六年推出「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协作计划),不仅为新成立的社企提供种子基金,支持它们的初期营运,还为申请者审核营运计划和提供意见,为社企营造更有利环境,鼓励伙拍拥有社企经验的人士开设社企。协作计划的第一至第七期共批准约100个新的社企项目,涉拨款总额约1亿元,创造约1,600个就业职位。

  现时部分社企未能持续发展或赚取利润,多是因其商业模式并不可行,致无法持久经营,难以吸引个人或商业投资者投放额外资源,这种情形某程度也反映营运者缺乏营商经验。针对上述情况,我们积极推动跨界别合作,加强社企的营运实力。民政事务总署在二○○八年推出「社会企业伙伴计划」,更有系统地促进跨界别合作,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我们透过配对平台穿针引线,让商业机构与非政府机构伙拍为合作伙伴成立社会企业,或促成有意提供支援的商业机构与社会企业合作。合作形式多样化,例如由商界向社企外判某些工作、提供优惠租金、与社企分享营商网络等。

  此外,我们亦鼓励商界参与社企师友计划,登记成为义务导师,向社企提供专业和营商建议。计划推出以来,已成功伙拍超过20个跨界别合作的社企计划,亦透过师友计划为18组社企营办者及商业机构/专业人士作配对。

  要令社企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向年轻一代推广社企精神,发掘更多有潜质的年轻社会企业家。自二○○七年起,我们每年在大专院校举办社企商业计划书撰写比赛,反应一年比一年热烈,显示社企概念在学界日渐普及,我们培育年青社企家的工作亦向目标逐步迈进。

  为进一步结合政府和民间的力量,民政事务局更於今年年初成立「社会企业谘询委员会」,协助制定及完善有利社企发展的政策措施。

  以上是政府就推动社企发展,包括推广公众教育和社企产品服务、提供财政支援以协助社企成立、推动跨界别合作以加强社企的管理营运能力、培训社企精神和人才等方面的工作。我们欢迎各位议员就这些范畴向我们提供宝贵意见,稍后我会再作回应。

  多谢主席。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