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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毓民议员:行政长官教训我们不要恶言恶语,他听得多恶言恶语,条气当然卡,你又落去「起锚」,好像我那么大声,长毛上身,是吗?这是互相学习。我今日不和你恶言恶语。有些人,不要说有些人,就直接说是你,要做行政长官时,你说你是政治家,政治家你做不来,用任何标准来看,你也做不来;但政客,你也不是,但你很凄凉,经常被小政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你舞来舞去;所以你其实对政治,做完这两任行政长官之后,你应该很讨厌。你刚才都答不上陈伟业的问题,或者你根本不想回答,跟
你要教训他。老实说,何俊仁身为一个政党主席,说你「废废
」,这是占了便宜又卖乖,你懂吗?占了便宜又卖乖。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黄毓民议员,请你提出你的质询。
黄毓民议员:我就正在说......他这说法很严肃的,在记者会上说的,意思是说,为何他可以直达天听,直接与胡锦涛交手,国家主席胡锦涛!开玩笑?胡锦涛!胡锦涛托梁爱诗给民主党一封信便完成了,你之前还说不可让步,你也很尽力,张文光还你一个公道,他说你告诉他三次向习近平国家副主席说这个改良方案都拒绝,习近平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主管香港事务,他也不能作主,你可以直接对话的人也不能作主,要民主党通过中间人可以与行政长官直接对话......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黄毓民议员,请你立即提出你的质询......
黄毓民议员: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你是有责任去捍卫。行政长官,我想问你,你是否觉得这件事,这一个政改风云,你所担任的角色,真是好像何俊仁所说的是毫无力之处,要靠他绕过来直接与胡锦涛沟通。我要他答这个问题,他一定要答。
行政长官:我与民主党谈政改问题时,从来没有说及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我们所讲的是有些事要由中央决定。此外,整个政改过程中,我们所做的,我刚才已说过,或者你听不到,我们是要做一个关键的角色、协调的角色,也是在紧急时间、适当时间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才得出这成果,当然这不只是特区政府同事的努力,也正如刚才我所说,也有国家的参与、立法会议员各人的支持和市民的坚持才能做到。我们讲政制政改,对一国两制来说,你要明白理论是怎样的。但凡政制要更改的时候,特别是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方法要调校的话,根据《基本法》,需要中央参与,也需要特区政府特别是行政长官的参与,以及立法会议员三份之二人的参与,所以协调工作一定要三方都要做好,这工夫是由特区政府承担,我从未听说何俊仁先生何时与国家主席见面,我没听说过。
黄毓民议员:我没有说见面,是梁爱诗带信息给他。
行政长官:这事上人人都做了一些工夫,但关键的角色是特区政府,亦已做了应做的工作,成果是大家的。
黄毓民议员:主席,我很有耐性,而他没有答我的问题。因为按照《基法法》第22条,中央政府不可以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按照《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在附件一、二内,香港的政改,中央所扮演的角色是人大常委会,没有提及政府,而是人大常委会,好了,到了后来有了一个所谓2007年的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由三部曲变五部曲也好,主要角色仍是特区政府对吗?他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这件事得到圆满解决,在你们来说,你不会被人投不信任票,原因是根据民主党六人小组报告说,你不能作主,我现在捍卫你,你需要回答。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黄毓民议员请你坐下......
行政长官:这么没有礼貌的发言,我很难回答。
陈伟业议员:什么叫做没礼貌?......这是民意代表......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陈伟业议员请你坐下......两位议员如果不守规矩,我请你们离开......议员的行为已经令到会议不能继续,请两位议员立即离开会议厅......
黄宜弘议员:我的问题是有关行人安全的问题。最近雨季在即,很多大树在路旁有机会倒塌而伤人。如果要政府人员巡查可能很费时。特首会否考虑教导市民,让市民知道什么是危险的树,增加他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减少大树倒塌的问题。第二,可否要求承办商小心进行工程,在工程运作时不要伤害树木?
行政长官:多谢黄议员,这是市民关心的议题。事实上我已经责成有关部门,特别是发展局,在短期内公布各部门要做的工作,以回应最近发生的事件;以及在风季来临之前,做好充分准备。这工作是颇艰巨的。现时香港市区内,透过几个部门要处理、要监管的树木超过一百万棵。还有在郊区,要监管的树木千万计。所以单靠树木办等部门同事,是不能完成的。你刚才所说,透过教育、透过承建商,亦是一个好办法。现在已经有指引关於承建商如何保护树木。在教育方面,我相信可以多做一点工夫,我们亦会加强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树木安全是每一个大城市都面对的,一方面想保育天然的树木,另一方面不影响行人及市民的安全。要衡量好往往不单是政府方面,还希望市民方面共同合作。你的意见很有建设性,但要齐心合力,包括透过本地居民,区议会、学校、每个学生,与我们一起参与。还有承建商,如果做道路(工程)时会影响树木,更要一起参与。保存树木的同时,不会对香港市民带来任何危险。
梁家骝议员:很高兴特首说政改方案过了后,就可以用多一些时间处理民生问题,即是贫富差距、在职贫穷的问题。但我刚才我听特首说来说去都说漏了一件事,上个月政改方案通过的同日,我们议会通过了另外一位议员议案,就是促请政府立法制定标准工时。特首可能对标准工时并不太认识,容许我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标准工时并不是限制了那名员工的工作时间,只是给予那位员工有更大的自主权,让他自己说要做多少时间,同时,让那名员工超时工作后得到补偿。有一些朋友以为标准工时只是在一些发达国家才会有的福利主义下的产物,但其实这是一个普世的价值,即是譬如是柬浦寨、越南、泰国等,其实全世界只得四、五个国家是没有的,这四、五个国家就是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津巴布韦。
标准工时只是让雇员可以多劳多得,以及保障他们的健康。我的议员办事处在四月做了一项调查,发觉香港的中小企的雇主其实有五成六是赞成标准工时,只有两成四是反对的。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请你提出你的问题。
梁家骝议员:我的问题就是,在上个月这项议案通过的当天,局长也暗示了,就是这件事他是不能作主的,我想问一问曾先生,在你余下的两年任期,我相信你是不会什么都不做的,你可否开始研究一下在兼顾到香港营商环境的情况下,立法制定标准工时呢?
行政长官:局长所讲的并不是他不能作主,而是问题根本是很复杂的,特别在香港的工作环境是由市场主导。如果做这件事,特别是在立法规管方面,会否影响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呢?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我们所担心的,就是任何对劳工市场作出干扰的措施,会否影响到就业呢?会否影响雇员的利益?这些对我们来说最重要。以前对於研究所谓标准工时的政策时,我们觉得不应低估对雇主、雇员、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我们应审视这方面的工作。
不过,如果当我们的最低工资通过后,这件事我们可以作出讨论。如何保护工人的权益以及维护香港经济繁荣的持续性,如何作出跟进,我们可以讨论。
梁家骝议员:曾先生,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事情「非不能也」、「实不为也」,举一个例子,医管局我比较熟悉,在过去两年,你给予医管局的额外资源有差不多三十亿元,而2007年时医管局亦承诺有一些措施改善同事们的工作时间,在两个星期前,李华明议员转介了一个投诉给我,有一群实习医生,医管局要求他们的工作时间都相当长......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梁议员,请你精简地提出你的补充质询。
梁家骝议员:只是三分钟多吧,主席!那投诉就是在七月他们平均每个星期要工作七十九小时,八月平均每个星期工作九十八小时,九月平均每个星期工作七十四小时。我想问一问曾先生,在你的管治下的香港,一个公营机构有这么充裕的资源都不肯做这件事,你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呢?
行政长官:刚才你所说的是一个很特别的情况,特别是医生的工作时间,这并不是单纯在香港发生。我相信梁医生你很清楚,不知为何,医学科的传统,全世界的医院不论英国、美国,特别是美国,工作时间都相当长。当然,你刚才的例子时间那么长,我是有些疑问的,但你也知道,医管局已经正视这问题,正在积极研究如何解决,亦与员工希望达成共识。
(待续)
完
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