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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跨国领养(缔约国)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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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九日)在宪报刊登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根据《领养条例》(第290章)第20D条作出的《2010年跨国领养(缔约国)令》(《命令》)。

  《命令》宣布最近加入海牙《关於跨国领养的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公约》)的佛得角共和国(佛得角)和多哥共和国(多哥)为《公约》缔约国,并将两个国家加入《跨国领养(缔约国)令》(第290 章,附属法例C)附件内的《公约》缔约国家清单。

  根据《公约》的规定,《命令》订明《公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佛得角之间生效的日期为二○一○年一月一日,而与多哥之间生效的日期则为二○一○年二月一日。

  《公约》列出跨国领养的国际合作框架等事宜,其在香港的实施情况由《领养条例》规管。现时实施《公约》的国家有81个。《命令》生效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佛得角及多哥之间的领养事宜将按《公约》规定安排。



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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