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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七月二日)宣布,就收到的21,661宗雷曼兄弟相关投诉个案当中,超过99%已完成调查工作,包括:
*13,078宗个案透过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下达成的和解协议解决(注一);
*2,476宗个案透过该和解协议下的加强投诉处理程序解决;
*2,532宗已完成调查并发现表面证据不足或缺乏足够理据支持采取纪律行动的个案;
*2,790宗个案(包括迷你债券的投诉)完成详细调查并正进行纪律程序。当中包括就1,835宗个案准备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及已就其余955宗发出建议纪律处分或纪律决定通知书(注一);及
*610宗个案的调查工作已完成,现正在审议中以决定有否充分理据采取纪律行动或因证据不足或缺乏理据采取纪律行动而结案。
余下的173宗个案仍在调查中。
(附表综合截至目前为止所收到涉及雷曼兄弟相关产品的纪律处分及投诉处理的概况。)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经理罗存慧 2878 1687或
传讯经理黄嘉怡 2878 1802
备注:
一.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金管局及16家分销银行(分销银行)就分销银行向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达成协议。金管局已通知分销银行,由於协议载有迷你债券申索和解的详细安排,同时针对销售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及日后处理相关客户投诉,详述银行应如何落实有效的系统,因此,就涉及已接纳回购建议的合资格客户的迷你债券个案,金管局不打算对分销银行采取任何执法行动。自二○○九年八月七日起,16间分销银行开始向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雷曼兄弟迷你债券回购计划的合资格客户(约25,000名客户)发出回购函件。截至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止,24,773名客户已作出回应,其中24,520名客户(99.0%)接受回购建议。
二.这些个案包括∶(a)发出建议纪律处分通知书,提供机会让拟受制裁人士作出陈述;(b)考虑已收到的陈述;或(c)发出纪律决定通知书,拟受制裁人士可在21日内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
完
2010年7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