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修订《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附表第2条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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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附表第2条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修订刚读出的条文,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於发送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我现就此作简单介绍。

  条例草案附表第2条修订《公司条例》第265条,使在银行清盘中存户的优先索偿上限及关乎存款的有关定义与《存款保障计划条例》所指明的补偿上限及定义一致。我们提出的修正案,旨在回应立法会法律顾问的建议,进一步厘清新安排适用於在条例草案实施前发生的清盘个案,但存款保障计划下的补偿是在条例草案生效当日或之后才被触发的情况。

  代主席,这项修正案已提交法案委员会审议,而法案委员会对这项修正案并无异议。我希望各委员支持。谢谢。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