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证券及期货和公司法例(结构性产品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政府将於七月十四日提交《2010年证券及期货和公司法例(结构性产品修订)条例草案》予立法会首读,以统一对结构性产品公开要约的规管。
在现行法例下,不同的结构性产品,即使其经济风险及回报状况相似,其公开要约会视乎该产品的法律形式,而可能受《公司条例》的招股章程制度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V部的投资要约制度规管。
发言人说:「条例草案旨在理顺法律架构,把所有结构性产品的公开要约的规管,置於《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投资要约制度。」
根据建议的制度,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将可对与结构性产品有关的广告、邀请及文件的发出给予认可,并获赋权对结构性产品给予认可,以及刊发守则及指引,载列该会就该等产品制定的规管政策。
发言人说:「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刊发守则及指引,就可以更灵活地制定规管相关产品的政策。」
条例草案将於星期五(七月二日)刊宪。
完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