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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健仪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潘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将军澳区居民向本人表示,新界东南堆填区自启用以来所产生的环境问题,长期对他们造成滋扰。最近规划署向西贡区议会提交文件,拟议进一步扩展新界东南堆填区的面积,包括将清水湾郊野公园内约5公顷的土地及将军澳第137区用地内约15.6公顷的土地划作堆填区扩展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新界东南堆填区启用以来,当局接获涉及该堆填区的投诉数目,并按投诉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当局如何跟进该等投诉;
(二)鉴於近日有报道指出,新界东南堆填区拟扩展计划预计将加剧现有对区内居民的负面影响,包括环境(气味和景观)、交通及邻近居民健康等,亦会影响将军澳对岸的柴湾区,而当局於二○○八年十月向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中表示,会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的技术备忘录订明的避免、抑减及弥偿原则,就新界东南堆填区拟扩展计划采取多种缓解措施,有否评估该等缓解措施能否解决上述对区内居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局有否其他缓解措施;若有,详情为何;
(三)现时经将军澳区进出新界东南堆填区的垃圾收集车及运载建筑废物车辆的每日平均架次,以及预计在该堆填区扩展后该两类车辆的车流变化分别为何;当局有何措施以纾缓该等车辆在将军澳区内造成的交通影响及臭味滋扰;
(四)当局会否计划规定须采用压缩式密闭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进出新界东南堆填区,以免废物在运送期间溅出及发出臭味;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鉴於新界东南堆填区拟扩展计划将包括15.6公顷的将军澳第137区工业用地,该用地的原先计划用途为何;堆填区扩展计划会否影响第137区其他工业用地的发展潜力,以致减少区内居民原区就业的机会;
(六)鉴於有报道指出,新界东南堆填区在扩展后,当局计划把垃圾产生的沼气供给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煤气公司」)转化为煤气使用,当局会否要求煤气公司减收将军澳区居民的煤气费用,以补偿区内居民长期饱受堆填区引起的环境问题的滋扰;及
(七)鉴於新界东南堆填区在扩展后的可用期将延至二○一九年,当局有否计划再进一步扩展堆填区范围,以期再顺延堆填区的可用年期?
答覆:
主席:
(一)新界东南堆填区於一九九○年代初期开发并於一九九四年启用,其运作被评估为符合国际标准。
自二○○五年开始,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获将军澳市有关气味问题的投诉,有关数字如下:
年份 数字
二○○五 106
二○○六 165
二○○七 459
二○○八 943
二○○九 629
大部分的投诉都是在炎热多雨的月份收到的。
除了新界东南堆填区外,将军澳区内尚有其他潜在的气味滋扰源头。就此,西贡民政事务专员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西贡民政事务处、环保署、渠务署、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地政处和路政署,目的是调查及跟进改善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潜在气味源头,从而减少区内有关气味滋扰的问题。该小组已召开多次会议及於将军澳区内进行联合巡察,加强清洗可能导致气味的地点,这方面的工作仍会继续进行。
环保署就每宗气味滋扰的投诉均会作出独立的调查,以找出异味源头。环保署亦会把每一宗个案的调查结果通知有关的投诉人。
环保署了解将军澳区居民对气味滋扰的忧虑,并已加强气味管理和控制措施,以进一步减少堆填区的潜在气味影响。已实施的气味管理及控制措施包括例如每天完成接收废物后,加厚覆盖倾倒区的泥土;在非使用中的废物倾卸区加设不透气临时垫层;在堆填区边界设置固定除臭机,於倾倒区加添流动除臭机;为特殊废物槽设置流动覆盖物;及加设额外的堆填气抽气管道和流动的堆填气燃烧装置。环保署会继续实施以上的措施。此外,环保署计划在堆填区面向工业的边界建造一道800米长的围墙,以减低对附近环境和视觉影响。环保署亦会提升现时的轮胎洗涤设施至全车身洗涤设施,确保每辆废物收集车於离开堆填区前都能清洗整个车身。
(二)政府近年努力推动源头减废,去年,本港都市固体废物的整体回收率达百分之四十九。然而,鉴於本港目前的废物处理几乎完全依赖堆填,每日落入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总量高达9,000公吨,对被划定为堆填区的珍贵土地难免构成压力。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计划的目的是在现有的新界东南堆填区填满后,能继续有效处理香港每日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环保署於二○○八年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及交通影响评估是针对该扩展计划而进行的。环评已就该扩展计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作了详细的研究,包括空气质素(包括气味)、生态、噪音、废物管理、水质、沼气、景观及视觉影响等,以及提出有效的缓解措施。而空气质素、噪音及视觉影响的研究范围除将军澳区外,亦涵盖港岛东北小西湾一带的地方。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报告,若实施环评建议的缓解措施后,有关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及其技术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估於二○○八年五月获得当局批准。而交通影响评估指出,扩展部分不会引致不良交通影响。环保署会确保环评建议的缓解措施得以严格执行、堆填区扩展计划的工作符合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发出的环境许可证内列明的许可证条件及堆填区的运作不会给附近居民带来负面影响。
(三)根据二○○九年统计数字,新界东南堆填区每日平均接收约1,050架次的废物,当中包括运载都市固体废物的车辆每日约占510架次。
根据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计划的交通影响评估,通往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部分的车辆数目将会与现时通往新界东南堆填区的相约。因此,当新界东南堆填区关闭而其扩展部分启用后,交通流量将会大致相同。所以,扩展部分不会引致不良交通影响。然而,为有效减低废物收集车辆造成的气味问题,环保署将会在扩展计划实施多项气味缓解措施,包括把磅桥区密封、於堆填区扩展部分的出口设置车辆洗涤设施、提醒垃圾收集车司机注意生和保持车辆整洁。
(四)香港现有的三个堆填区位於香港的策略位置,配合七个位於各区的废物转运站,合成一个固体废物处置网络,利用集中运输去避免大量的小型废物收集车辆於市区内行走,处理香港市民每日所产生的废物。新界东南堆填区主要接收由私营废物收集商收集来自香港岛、九龙及西贡区的工、商业和建筑废物,及来自将军澳及西贡的家居废物。私营废物收集商采用那种废物收集车辆是基於他们自主的商业决定。为减低垃圾收集车辆对环境的影响,环保署定期於堆填区联络会议上,提醒业界注意道路安全及废物收集车的清洁和生,并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会议中,将收到有关废物收集车辆的投诉转交给有关部门跟进。此外,环保署亦透过堆填区承办商每月定期向垃圾收集车司机派发单张,提醒司机垃圾收集车的操作要诀以保持车辆整洁。而任何垃圾收集车若沾污街道,如有足够证据,食环署可根据公众
生及市政条例向有关人士提出检控。
(五)在《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KO/18》显示位於将军澳第137区的一块面积为15.6公顷土地,已改划为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工程用地,在《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图编号S/TKO/17》的较早期版本上,该块土地曾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根据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注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主要是为需要海路运输或需要深水泊位或临海地方的特别工业而设。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工程用地所涉范围位於内陆,并不通往大海。故此,虽然第137区有部分地区拟作为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工程用地,但其余仍有面积约86.9公顷及临海空地不受影响,其规划用途仍会被保留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可配合深水海旁工业的长远需要。
(六)为进一步有效地应用新界东南堆填区产生的沼气,环保署现正与堆填区承办商及煤气生产商探讨一项大规模的沼气回收及应用项目。环保署现正研究其可行性及合约安排。
(七)根据现时估计,新界东南堆填区将於二○一○年代中期填满。我们希望能合时完成规划工作,使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部分能随即开始运作,按现时的推算,有关的扩展部分约在大约六年后填满,并可展开复修及护理。除现时拟议的堆填区扩展计划外,政府没有计划再进一步扩展新界东南堆填区范围。
完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