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临时小贩牌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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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日在七月一日港岛区游行路线上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临时小贩牌照申请事宜,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今日(六月十一日)进一步征询警务处及地政总署的意见后,决定容许申请团体在符合一些条件的情况下,食环署可以就有关申请发出临时小贩牌照。
这些条件包括档位不会对行人通道造成阻塞、持牌人须遵守现场执法人员就公众安全作出的指示、档位面积不超出规定,以及申请地点未分配予其他团体。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就先前已发信拒绝及一些尚待处理的申请,该署已尽快通知他们发出牌照的决定。
日后如收到申请,相关部门将会以同一准则处理。
完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