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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于工联会「最低工资的落实与执行」论坛开幕式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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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六月五日)于工联会「最低工资的落实与执行」论坛开幕式的致辞全文:

叶议员(立法会议员叶伟明)、吴理事长(工联会理事长吴秋北)、CY(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黄鹏绪博士(香港中小企商会联席会议主席)、黄洪博士(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温小雯女士(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最低工资专责小组主席)、各位嘉宾、各位工会代表:

  我很高兴为工联会今日举办的「最低工资论坛」揭开序幕。最低工资立法是香港保障劳工权益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是政府在经济、劳工和社会政策上的重大转变,也标志着回归之后特区政府新的管治和施政思维。最低工资一直是个富争议性的议题,今次的论坛以日后法例的落实和执行为主题,说明有关议题经多年来的讨论和酝酿,已由应否立法的学术的层面,踏入实务层面。

  最低工资立法最重要是确保取得适当和审慎的平衡。因此我们的目标十分清晰,就是要建立一套恰当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工资不会过低,为基层劳工提供工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但同时我们亦要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确保不会过度影响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和维持本港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竞争力。《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以现行劳工法例为基础,与现行劳工法例目标一致,重点是订定以时薪计算的工资下限。

  政府现正全力配合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条例草案委员会至今已召开二十三次会议。我希望条例草案在下月本立法年度结束前顺利通过,届时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亦会就首个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作出建议,若一切顺利,再预留一段时间让商界、雇主和当局作准备,最低工资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实施。作为法定最低工资的执法部门,劳工处在法例实施前会展开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并因应特定行业的需要制订指引,让雇主和雇员充分了解在新法例下的权利和责任。

  重大的政策转变不能一蹴即就,必须先引发社会对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带来观念的改变,以稳健的步伐,达致目的。在这方面,为清洁和保安两个行业推行近两年的「工资保障运动」是至为关键的转捩点。最低工资从无到有,另一关键是平衡和包容,有了对话的基础,再商讨最低工资条例的重要元素,便容易谋求共识。

  这些年来我一直处理最低工资每个阶段的工作。我有很深刻的体会,那就是,劳资之间的利益并非是对立的,透过劳资协商和互谅互让,雇主和雇员的需要一定可以调和,达致双赢。
 
  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又何止适用于最低工资立法?今天,香港的政制发展已走到十字路口,是时候起锚,踏出重要的一步: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建议方案即将提交立法会表决,若香港能就二○一二年政改方案凝聚共识,对二○一七/二○二○年落实双普选必定起着正面的意义。

  部分人认为政改方案未如理想。但我认为,方案纵使不是十全十美,但绝对是个进步的方案。第一,方案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尽量扩阔二○一二年两个选举的民主成分。例如,从现在开始,立法会不可能再增加传统功能界别,并以全体合资格选民为选民基础,去加强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民主成分。

  第二、今次方案提出的背景与二○○五年的截然不同,因为香港可于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庄严承诺,换言之,一个明确的普选时间表已经在香港人手中。正因为我们需要将目光放远在二○一七/二○二○年普选的终极目标,我们必须支持二○一二政改方案,为日后谋求政制的共赢缔造有利的条件。

  最后,我希望今天的论坛能就最低工资的立法和执行工作集思广益,以配合日后最低工资的顺利推行。谢谢。



2010年6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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