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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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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八至二○○九年度拨款二亿元透过全港各长者地区中心推行为期五年的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改善计划),至今已两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改善计划于二○○八至二○○九及二○○九至二○一○年度在各长者地区中心的开支及所接获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当局有否为改善计划订下指标,以确保长者地区中心在某一时限内完成处理指定数目的个案(例如指定每个中心于一年内要处理多少宗个案);及

(三)鉴于有长者社区中心在过去两年均向本人表示,当局就推行改善计划而招致的行政费用所给予的拨款,不足够处理众多的个案申请,而由政府分配为期三年的活动工作员职位将于明年四月一日被取消,当局会否增加相关的拨款;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八至二○○九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预留一笔过二亿元拨款,推行为期五年的「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计划),协助家居环境破旧、设备欠佳以及没有经济能力的长者改善家居环境。计划由全港所有(合共四十一间)长者地区中心协助推行。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二○○八年五月通过有关拨款,而计划亦于同年六月正式推出。
 
  就张国柱议员的各项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八至二○○九及二○○九至二○一○年度共拨款超过八千万元予各长者地区中心,作为推行计划之用。各中心的拨款额是根据各区的长者住户比例及区内长者地区中心的数目而订。截至二○一○年三月,长者地区中心共接获超过二万一千宗申请。各长者地区中心的拨款额及接获个案的数目详列于附件。

(二)推出计划时,我们预计五年内大约会有四万个长者住户受惠。由于申请属自愿性质,政府并没有为各长者地区中心订下每年应处理个案数目的指标。

(三)政府在整项计划的二亿元拨款中,已预留了百分之十作为长者地区中心推行计划的行政费用,这是考虑到长者地区中心须承担额外的工作量,但同时我们要确保大部分拨款都用于帮助有需要的长者。

  社署一直密切留意计划的推行情况,并采纳了部分长者地区中心的意见,为个别中心提供额外营运拨款。例如,考虑到有部分非政府机构只营运一间长者地区中心,所以未能与其他中心发挥协同效应,社署于是向这些中心增拨合共约十八万元的营运费用,以补助其行政支出。此外,社署又增拨每年合共约十四万元,予所有长者地区中心,让他们购买「第三者工程责任保险」,以保障由中心安排的工程承建商和接受服务的长者的利益。另外,为协助大澳长者应付二○○八年水灾对他们的家居环境所带来的破坏,社署于二○○八至二○○九年度额外拨出九万六千元,让区内的长者地区中心加快处理受水灾影响的长者家庭的申请。

  社署会继续与长者地区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已邀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及社福机构代表成立工作小组,定期检视计划进度。

  至于问题中提及的活动工作员职位乃属临时职位,旨在协助靑少年获取工作经验,以便他们日后求职。是项安排与计划并无直接关系。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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