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八题:劳工处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提出的检控个案
******************************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三年,每年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被检控的雇主及雇员数目,并按他们的行业分别列出其控罪及引用的条文、定罪的个案数目和判罚?

答覆:

主席:

  过去三年,劳工处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香港法例第59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及其附属规例,每年向雇主及雇员提出的检控个案数字,按行业和检控的条文分类、定罪的传票数字及有关的罚款额,载列於附件的表一至表三。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