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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港铁股息及票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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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茂波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政府於一九九九年决定以公开招股的形式,出售地下铁路公司的部分股权。根据当年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公开招股将会对政府的中期财政状况有帮助。地铁有限公司的股份在二○○○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其后,该公司於二○○六年与九广铁路公司的铁路业务合并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近年不少市民投诉香港的交通费用高昂,港铁公司对弱势社群和长者的票价优惠措施又不完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年地铁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至今,政府每年收取了多少股息;有否评估该等股息对政府每年的财政状况有何具体的帮助、财政状况因此得以改善的程度,以及该等帮助是否与当年将该公司的股份上市时的预算与期望相符;

(二)过去五年,由政府推行的各项交通费支援计划的名称及其开支;及

(三)有否考虑拨出港铁公司派予政府的股息或其中部分作为经费,以推行向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适切的交通费支援的计划;如有考虑,详情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前地铁有限公司於二○○○年九月发行公开招股文件,并於同年十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二○○七年十二月二日,《两铁合并条例》(2007年第11号)生效,地铁有限公司易名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而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公司)於同日授予港铁公司使用其财产的权利以营运九铁路线以及九铁公司其他与运输有关的业务。九铁公司作为法定公司以及港铁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身分维持不变。

  自二○○○年前地铁有限公司上市至今,政府从该公司收到的股息,表列於附件一。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3条,政府从港铁公司收取的现金股息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根据一九九九年六月前运输局就香港地下铁路公司私有化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政府当时预期有关私有化「可为政府的一般收入带来进帐,对政府中期的财政状况也有帮助。」当中所提及为政府一般收入带来的收益,是指政府预期从私有化计划中可能获得的一笔过收入,而非在地铁上市后每年政府可从该公司获得股息的估算。事实上,每年派发的股息是港铁公司的商业决定。

(二)过去五年,由政府推行的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交通费支援计划和交通补助金的开支载列於附件二。上述各项计划的内容列於附件三。

  此外,现时各主要公共交通营办商,皆有为乘客提供多项不同类型的票价优惠。政府一向鼓励公共交通营办商因应其营运及财政情况、社会经济环境和乘客的需求,尽可能提供优惠措施,以减低市民的公共交通开支。

  现时,港铁为长者、小童、学生及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部分路线亦有提供月票。至於巴士方面,现时巴士公司为长者及小童提供票价优惠。此外,巴士公司在约七成的路线上实施分段收费及转乘优惠。大部分渡轮营办商也有为长者、小童及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部分航线亦有提供月票。

(三)正如第一部分提到,政府从港铁公司收取的现金股息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

  财政司司长於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发表的《2010-11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中公布,当局关注到有不少意见要求扩大现时只限於新界四个指定偏远地区的交通费支援计划。就此,劳工及福利局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有关如何减轻低收入在职人士交通费负担的研究,并提出具体方案。现有交通费支援计划会在完成研究前继续推行。当局会视乎上述研究的结果在资源上作出配合。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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