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谈落实规管一手楼宇销售措施(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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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五月十四日)出席一公开场合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有关大家非常关注的楼宇销售问题,今早我们已去信地产建设商会,早前财政司司长宣布的「九招十二式」将会全面落实。由现在开始,我们批出的所有楼花同意书里面,都会有「九招」措施规范在内,至於其他一手楼宇销售,地产建设商会亦会在六月一日开始发指引,要大家遵守。

  这次我们全面落实所有措施,例如大家很关心的,无论首推或加推,都要三天前出价单;五天公布交易资料,包括董事局成员或其家属有参与的交易;以至十二式规管示范单位等等,都会全面落实。

  在这过程中,地产建设商会与我们交流,都明白到我们的要求很合理,主要是为了「资讯透明、公平交易」。他们曾提出的意见中,有一点我们接受了,已稍为作出调整的是,那些整幢楼宇出售,甚至是一整期几幢楼宇一起出售,不涉及零售、即不涉及一般公众购买楼,就不须受整套九项措施规管;唯一的是这亦须在五天内把交易资料披露。我们觉得这要求可以接受,因为这不涉及公众去买楼,而是整幢出售,可能中间会涉及议价行为、商业行为,我们觉得这可以接受。其余我们先前提出的所有措施都会全盘落实。

记者∶政府是否让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这不是让步,我要再强调,在整个过程里面,所有涉及卖给公众的楼宇销售,现时是全部落实「九招十二式」。我们说的是整幢楼宇、甚至全个楼盘转手,才不需要出价单,我想大家会明白,这可能是与一个基金或一个买家去买卖;但当买入单位的基金或投资者,把单位转为零售散卖时,就一样要跟「九招十二式」做。所以这不涉及任何让步,我们是在楼花及一手楼全盘落实「九招十二式」。

记者∶是否地产商施压而令政府让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当然不是,怎会是呢?我们说的是全幢楼一起卖,大家可考虑一下,当全幢楼或全个楼盘一起卖,如何可以就个别单位出价单呢?这完全是两回事。去到零售、卖给公众的层次,「九招十二式」就需要全部落实,这完全不涉及那问题。

记者∶卖地反应不佳...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与地产建设商会在过去几个星期的沟通,他们明白我们的要求是合理,当中是想做到「资讯透明、公平交易」这样一个环境,而他们亦支持这大原则。至於说他们曾提出的其他建议,我们完全没有接受,因为我们觉得,那些建议措施无助建立一个新的、合理的交易平台。唯一这小小的改动,我们觉得合理的是,整幢楼宇或整个楼盘出售,不是逐个单位出售,是不同的一回事。但投资者买入后再散卖的话,就全部要跟「九招十二式」。所以我们觉得这是好像零售和批发两个层次,完全是不同的。

记者∶会否因为楼宇销售规管,所以地产商卖地时反应冷淡?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有关卖地一事,财政司司长和发展局局长已先后回应,我没有什么补充。我只会说在我们与地产商会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完全明白我们的要求合理,他们亦支持,所以现在我们可以尽快落实,正如我刚才所说,楼花从这刻开始,已经会在同意书内写入「九招十二式」,所以如果涉及违规,我们可以在同意书下去做工夫;另外就是一手楼,从现在开始也要跟从指引。



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5分